-本報記者 藍姝 廣州報道
在外資金融機構翹首期盼的在中國的“國民待遇”日益臨近時,在銀監會9月15日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全面展開現場檢查之后,廣東的外資銀行率先享受了“國民待遇”。
從11月初開始,廣東省銀監局開始對廣東的外資銀行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廣東省銀監
局權威人士透露,這是自銀監會和廣東省銀監局掛牌以來,我國對外資銀行開展的首次大型現場檢查。
而就在2003年9月底,中國銀監會就向各地分局和各大金融機構發出《關于處罰美聯銀行北京上海兩家代表處的通報》(銀監通【2003】25號),開出了第一張對于外資銀行的罰單。盡管銀監會沒有就此罰單發布公告,但此次針對外資銀行的現場檢查還是令廣東外資銀行悚然感到冬天里的一把火,冷熱自知。
而廣東地區此番加強監管更有著其防范風險背后的另一重特殊意義。CEPA實施后,港資銀行進入內地的門檻由以前的銀行資產規模200億美元降到60億美元,港資銀行進一步深入內地市場的欲望與沖動變得更加強烈。廣東如何出牌
廣東省銀監局權威人士透露,這次現場檢查的內容涉及到對公、對私業務等各個方面,廣東銀監局根據外資銀行業務規模的大小、風險程度的高低、合規性情況和母行的支持程度等指標,將外資銀行分類排隊,通過不同類別決定現場檢查的頻率和非現場監管的重點。
第一家受到現場檢查的是葡國信貸銀行珠海分行。在檢查中,廣東銀監局嘗試運用ROCA體系來對外資銀行的內部控制、信貸質量及合規性等進行評估,在積累足夠的經驗后,ROCA體系評價方法將列入廣東銀監局的推廣運用計劃。
下一個將要受到檢查的對象是香港的南洋商業銀行。該行1982年在深圳設立第一家分行,是最早進入中國的外資銀行。南洋商業銀行廣州分行的一位負責人稱,他們很重視廣東銀監局的現場檢查,也愿意配合內地監管部門走健康穩定發展之路。
廣東銀監局有關人士透露,檢查完成后,將在內部單獨設立外資銀行監管處,把原屬銀行管理處的外資銀行準入職能歸并到該處,集中高素質、有經驗的專業人員,對外資銀行實行“市場準入—日常監管—市場退出”的全過程管理。即從注冊登記管理、清償能力管理、外匯業務、風險管理等方面對外資銀行都要實施全面有效監管。
11月11日,廣東銀監局負責人召集駐粵外資銀行負責人座談會。會上,廣東銀監局負責人充分聽取了各外資銀行負責人的意見,討論了目前外資銀行在廣東發展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并公布了近期加強外資銀行監管的具體內容。
按照“突出風險監管、堅持法人監管、嘗試分類監管、加強并表監管”的思路與原則,有關人士透露,廣東銀監局的這次現場檢查既是一個摸底,又是一次“敲山震虎”。以前央行時代的監管大都集中在中資銀行身上,外資銀行往往置身事外,現在對外資銀行也應實行“國民待遇”。“外資銀行進入到我們內地與我們國內銀行走出境外,就像城里人下鄉和農民進城一樣,外資銀行是有很多超過我們的優勢,但也應該遵紀守法。”廣發行的一位資深人士稱。灰色地帶
據廣東銀監局提供的統計數據,截至今年9月末,共有來自12個國家和地區的23家外資銀行在廣東省內(不含深圳)設立營業性機構25家,包括外資銀行分支行24家、外資法人機構1家。其中,廣州有16家(包括1家支行)、珠海5家、汕頭4家。另外,在廣州還設有13家代表處。其中已有6家外資銀行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10家外資銀行獲準經營全部外匯業務,其余外資銀行均持部分外匯業務牌照。
截至今年9月末,25家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的資產總額為21.37億美元,其中各項貸款(含貼現、押匯和普通貸款)11.46億美元,負債總額為17.54億美元,其中存款為3.84億美元,營運資金總額為4.87億美元,累計實現稅后利潤1528.2萬美元,居全國第三位。
廣東金融業一權威人士告訴記者,隨著金融開放逐步縱深化,廣東外資銀行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譬如多存少貸,將其在境內吸收的外匯資金調往境外套匯套利;轉移利潤逃避中國稅收;跨越地區和業務范圍限制違規經營,少交存款準備金,以及利用非價格手段與中資銀行進行不正當競爭;一些按規定只能進行信息收集與調研的外資銀行代表處通過向總部介紹客戶曲線迂回的途徑,間接從事經營盈利性業務,這些問題將成為這次對外資銀行現場檢查的重點。
而外資銀行深入中國市場的心很急,在座談會上,來自花旗、匯豐、恒生、東亞等銀行的負責人就普遍抱怨“外匯貸款報批手續繁多,經營成本高”,但上述這位權威人士指出,這些提交給監管部門的外匯貸款申請中,很多有著擅自或變相突破對客戶對象和地域范圍的花招在內。
實際上,廣東的外資銀行已經嘗過苦果: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外資銀行通過曲線途徑向廣東省一些地方性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了大規模的項目融資,當年廣州外資銀行資產總額的1/8資金被融入這些項目,后來隨著這些機構的停業整頓,由此產生了大量壞賬,造成了廣東外資銀行不良資產率一直高居全國外資銀行首位的尷尬局面。今年上半年,廣東外資銀行不良資產率仍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4.8%,少數外資銀行分支機構到現在都還沒有恢復壞賬損失的元氣。
在2001年與今年的內地居民瘋炒港股潮中,這位權威人士透露,一些香港銀行在內地的分支機構或者代表處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通過變相的途徑幫助大量內地資金涌入香港。唐雙寧:加強監管與自我保護
業內人士指出:外資銀行在內地存在的問題若不接受“國民待遇”的監管,在意味著巨大風險的同時,對中資銀行也意味著不平等競爭。這是銀監局成立后加強對外資銀行監管的基本出發點。
劉明康主席在今年8月25日外資銀行負責人會議上,提出了對外資銀行的監管要求:第一,外資銀行在華開展業務應嚴格遵循中國既定的開放時間表,不允許私自或變相突破對人民幣客戶對象和地域范圍的限制;第二,外資銀行要嚴格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加強合規性管理和監控,預防和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發生;第三,外資銀行要慎重研究在中國這一新興市場開展業務所面臨的特定風險,應結合在華業務的特點,對母行政策、規章制度和內控機制進行適當修訂,增強內部制度實施的針對性,提高風險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而11月11日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在中國商務部和北京市政府共同舉辦的“WTO與中國:北京國際論壇(2003)”上發表演說,闡述了國內人士相當擔心的由于開放而帶來的金融安全問題:隨著加入世貿組織過渡期的結束,在外資金融機構市場競爭機制的作用下,其優勢地位將會不斷增強,而中資銀行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資產質量方面、資本金與盈利能力方面以及創新能力方面與外資銀行有著巨大差距的情況下,如何避免中資銀行受到巨大沖擊。
唐雙寧由此指出中國銀行業在開放過程中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意義重大:第一,按照世貿組織規則,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要對現行的銀行監管法規進行清理,要制定新的法律法規,還要加強銀行業的執法力度,堅決做到依法辦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第二,消除金融隱患,運用世貿組織規則進行有效的自我保護;第三,逐步開放,分步驟、分階段實現中國銀行業與國際的全面接軌。因此,銀監會運用法律法規武器,加強對外資銀行的監管,體現了中國銀行業運用世貿組織規則對自己的一種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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