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保險公司新嘗試--記者節里推出“記者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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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1月09日 09:31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劉嶸 王軍 “記者險”是保險公司的新嘗試 11月4日,太平洋產險公司大連分公司副總經理唐琨將《大連晚報》為記者購買的1200多萬元保險單送到總編輯李禮手中。這意味著該報102名記者、編輯從11月8日起的365天內 據太平洋產險公司大連分公司辦公室的孫女士透露,根據總公司有關規定,《大連晚報》的“記者險”保費打了折扣,算下來,每個記者的保費不到300元。 “這個險種非常好。”李禮說,“記者是個風險比較大的職業。”他特別提到,記者搞輿論監督很不容易,大連晚報社就曾經發生過幾次記者被攔堵、被威脅的事件,幸虧報了警才化險為夷。“雖然沒有造成惡性后果,但真要是出事那就晚了。”而且“記者險”中還提供了可選擇的“意外醫療保障”。 《大連晚報》一直想給員工買保險,以體現報社對編輯、記者的尊重和呵護。正好市場上推出了“記者險”,雙方的想法不謀而合。 據了解,目前“記者險”的市場動靜不大,買這個險種的媒體很少。不過,專家對“記者險”的評價幾乎都是正面的。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教授說,“記者險”的推出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主要表現在三方面:上了保險的記者在發生事故后可及時得到保障;各新聞媒體把風險轉嫁出去,能減少賠付壓力,有利于媒體財務的穩定性;減少因為賠償產生的媒體與記者發生糾紛的可能。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系教授李小林認為,市場在不斷變化,不能以市場的好壞來衡量保險險種本身的好壞。 面向團體出售,保障范圍延伸到工作時間之外和記者家屬 “毫無疑問,這個規模不大的險種引起廣泛關注,針對媒體記者的特殊性是一個重要原因。”提到“記者險”的特色,太平洋產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范穎介紹說,“‘記者險’面向團體出售,其投保對象是18周歲到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新聞單位的在職員工,被保險人人數占單位在職員工的75%以上,而且不少于8人。這個團體可以是媒體,也可以是一個部門或一個組。” 和其他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一樣,“記者險”的保險責任有兩項:“意外事故及傷殘保障”和“意外醫療保障”。但“記者險”增加了“誤工補貼”責任,這一項可自愿購買。“誤工補貼”期間,保險人每天補貼被保險人100元,最多不超過60天。 與其他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不同的是,“記者險”中增加了“雙倍給付”條款,即被保險人因執行公務或公職行為而在非工作期間遭受他人故意傷害,保險公司按“意外身故及傷殘保障”部分應承擔的保險責任給付雙倍的金額。 “連帶被保險人保障”是“記者險”的另一特色。太平洋產險公司解釋,它將被保險人擴大至記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增加了對記者本人及其家庭遭受人身意外傷害的保障。在一年保險期間,如果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其直系親屬總共可以獲得“意外身故及傷殘保障”金額的50%。 “記者險”的費率是通過科學精算獲得的,太平洋產險公司戰略發展部的崔小姐說,在設計此險種的時候充分考慮了公司效益和社會效益兼顧的因素,制定了現行費率。“意外身故及傷殘保障”的費率是2.5‰,“意外醫療保障”的費率是6‰。如果要保10萬元的“意外身故及傷殘保障”,需繳納保費250元;保2萬元的“意外醫療保障”,需繳納保費120元;如果要保“誤工補貼”,需繳納定額36元,總計是406元。 雖是“小”險種,但明年可能成為銷售重頭戲 “相對產險公司的其他產品,‘記者險’目前從規模來說,只能算是比較小的險種”,崔小姐和范穎都提到這一點。 范穎表示:北京分公司目前負責“記者險”業務的只有她一個人,而她手頭上還要打理其他幾十個險種。現在還沒有一套明確、完善的銷售策略,但她個人看好這個險種。 崔小姐表達了類似的看法:“因為是小險種,公司還沒有專門統計全國范圍到底賣出去幾份。據說杭州也有買主了。” 對于有些媒體“叫好不叫座”的評價,太平洋產險公司解釋:這是由于“記者險”推出時間較短,尚在推廣階段,很多目標客戶對此險種或險種的具體保障范圍和投保方式仍不甚了解。 太平洋產險公司表態:要將“記者險”深入推廣,各地分支機構的銷售準備已嚴陣以待。“記者險”的銷售將是明年意外險銷售的一出重頭戲。 “我沒有把它作為一個小險種來做”,成功促成大連晚報社102份“記者險”保單的大連分公司的孫女士說。在報社干過15年記者的她主動給當地幾家媒體打電話:“我們推出了‘記者險’,你們感興趣嗎?11月3日,《大連晚報》就來找我了。”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保險專業博士鄭飛虎認為,一方面保險公司可能僅僅把“記者險”作為一個小險種來對待;另一方面“記者險”有利于通過記者普及保險意識。 究竟只是“小”險,還是名副其實的“好”險?剛剛問世的“記者險”把這兩個字同時寫在臉上,期待數十萬記者給出答案。 《人民日報》(2003年11月09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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