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4銀行在臺灣“上岸”樂觀估計將在明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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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1月07日 07:50 北京晨報 | ||
晨報訊 (記者 張起衛)本報報道4家大陸銀行在臺灣設立代表處的申請已獲央行批準的消息后,記者昨天又獲知,臺灣對4家銀行設立代表處一事仍很審慎,但已經做出回應,稱有關監管條例尚未準備妥當。 道瓊斯昨天也稱,臺灣金融部門發言人張明道表示,盡管具備監管大陸銀行在臺灣所設分支機構的法律基礎,但仍需要制定相關細則,為此事最后鋪平道路。 張明道還表示,缺乏監管臺灣和大陸間銀行往來業務的雙邊機制亦是有待解決的一個問題。他暗示,這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且必須盡快解決。 工商銀行有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說,此前兩岸關系條例修正案中的一項條款規定,只要大陸的居民、公司或機構獲得了臺灣監管當局的許可,他們就可以對臺灣進行投資。 不過,這只是一個框架式的協議,進一步的執行細則還未發布,這有待于臺灣最終完成新監管法規的制定工作,時間表還不能確定。 這位銀行業人士說,對于4家銀行來說,雖然早就申請此事,但還是來得有些突然,即便臺灣方面沒有任何問題,銀行在具體操作上也得花一些時間。按照慣例,預計在臺灣設立代表處最快也要到明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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