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日前表示,新資本協議最終稿的公布日期將推遲至2004年中期,并要對一些重要問題進行重新審議,其中包括將改變對預期和非預期損失的處理方法。委員會成員國同時承諾,在2004年中期之前解決所有懸而未決的問題。
委員會各成員國一致認為,盡快完成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十分重要,同時新協議要技術上可行,并符合審慎穩健的原則。而且,在近期內應該盡可能的使銀行明確方向,以便他們
為實施新協議作好計劃準備。
目前,巴塞爾委員會認為沒有必要修改標準法。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委員會認為,在預期損失的處理方法方面,有可能要作出重大修改。征求意見第三稿在規定內部評級法資本要求時,同時包括了預期和非預期損失。但是,根據收到的反饋意見以及隨后所作的研究,委員會決定重新審議這一問題,并且采用針對非預期損失的方法。
委員會還討論了確保校正新協議的資本要求實現委員會目標的重要性。因此,委員會同意,在實施新協議以前,對新協議資本校正的進一步審議,將根據提供的新信息進行,例如在某些國家擬進行的進一步的影響分析和對銀行同時采用兩套方法平行計算資本要求的監控情況。
巴塞爾委員會開始修訂以來,新資本協議一直備受爭議。中國銀監會已明確表示,到2004年,中國暫不執行新資本協議。中國銀監會認為,新協議主要考慮的是十國集團成員國的“國際活躍銀行”的需要,并且是在十國集團國家內部通過談判達成一致的。如果在中國實施新協議,與實施老協議相比,新協議只能在很小程度上提高資本監管的風險敏感度,但同時會提高整個中國銀行業的資本要求。
作者:劉振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