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辟謠: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將如期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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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9月30日 07:56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9月29日電(記者張建平)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29日明確表示,銀監會2003年6月26日發布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將如期于2003年10月1日實施,不存在政策上的障礙和變動。 這位負責人說,《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指導價兩種方式,以市場調節價為主,政府指導價為輔。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項目主要是涉及廣大居民和 對于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人民幣基本結算類業務價格標準的調整等問題,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目前正在征求銀行、企業和社會各方面的意見,近期即可確定。 為保護廣大金融消費者的利益,《辦法》一方面要求商業銀行制定價格、提供銀行服務應遵循合理、公開、誠信和質價相符原則,提供服務應以銀行客戶為中心,努力改善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水平,禁止形成價格同盟,搞價格壟斷;另一方面,對一些直接影響到廣大居民利益的收費項目作出具體限制性規定。 《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收費定價權限應集中在總行,由總行統一設立或變更收費項目、調整收費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對外國銀行分行,則指定主報告行,由主報告行統一管理。《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對市場定價服務項目制定系統內統一的定價管理制度,做好內部管理工作。商業銀行收費定價集中統一管理,主要是為了避免出現銀行分支機構自行定價擾亂市場秩序、損害銀行客戶利益行為。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銀監會、人民銀行和發展改革委不再制定《辦法》實施細則,調整后的政府指導價標準和有關大額取款、零鈔清點整理儲蓄業務等收費標準將由銀監會、人民銀行和發展改革委以通知形式予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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