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服務收費有望暫緩 “免費午餐”繼續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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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9月29日 08:10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在“十一”黃金周之前,有關實施細則恐難出臺并真正付諸行動 國際金融報記者 衛容之 發自上海 原本定于今年“十一”黃金周開始實施的銀行服務收費,可能還要緩一緩。根據數月前頒布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中資銀行取消免費午餐的時間定在今年10月 記者從工、農、中等國有銀行在滬機構了解到,盡管《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10月1日是商業銀行取消免費午餐的執行日,但由于種種原因,有關實施細則的真正出臺還需假以時日,“十一” 不太可能出臺。據了解,正當滬上銀行為保留還是取消免費午餐猶豫不決時,一份由銀監會起草的文件已經在第一時間送至各大銀行。這份通知稱,與國家發改委在該細則的制定工作上還存在很多需要協調的問題,因此“十一”起開始實行“收費”的計劃將不得不推遲。 業內人士指出,即便這兩天細則能出臺,各銀行在人員和設備等方面也無法完成準備工作。而且根據辦法所規定的必須提前10天工作日在相關營業場所公告其收費項目、服務內容和股務價格標準的規定,銀行10月實現收費服務的計劃也難運行。 滬上某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作為上海分行,是不會也不愿意制定自己的收費標準,也就是說,該行不會主動收費,除非總行統一要求收費,或者銀監會或發改委強制必須收費。但從《辦法》中可以看到,銀監會和發改委其實只是說銀行“可以”收費,而非“必須”收費,因此各銀行在操作上仍然有自己的余地。 有關專家指出,由于歷史原因,中資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銀行在整個經營過程中,尚需承擔一定的社會職責。任何一項服務的推出都有其兩面性,銀行必須顧及大部分客戶的利益,因此不可能匆忙取消免費午餐。此外,在市場競爭空前激烈的情況下,先行收費的銀行極可能因此失去一部分客戶。所以,在沒有監管當局的統一命令下,誰都不愿意貿然前行。 據悉,《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指導價兩種方式。其中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項目的標準主要是涉及廣大居民和企業利益的收費項目,具體項目包括辦理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本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人民幣基本結算類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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