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已達800起 青島6億不良汽車貸款生死時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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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9月27日 08:03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李紅兵 青島報道 9月24日,青島市香港中路,市南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一間不足20平方米的審判庭內,原告中國銀行青島市南區第二支行代理人,與第一被告李先好(借貸人)及第二被告中國人保青島市分公司代理人相視而座。下午4時整,隨著審判 “我想還,可車子出事后,我確實沒辦法。” “根據我行放貸前同保險公司簽訂的《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合作協議》(下稱《合作協議》),第二被告必須承擔保證還款責任,還清第一被告所欠本行的全部剩余貸款。” “《合作協議》同保險條款相抵觸,不具備法律效力,保險公司不能承認。根據保險條款,原告沒有理由把保險公司列為此案的共同被告。” …… 據記者初步掌握的情況,自2003年年初以來,青島市各區法院已經立案的銀行汽貸糾紛案件已接近2000起。其中,市南區法院因周邊銀行林立,更是不勝繁忙。據該院民事審判庭一位副庭長透露,“立案數量已經達到800起,有時一天要開6個庭,上午3個,下午3個。”中行訴訟風暴 2002年12月22日,家住青島市區的林先生突然收到法院的一張傳票,說他為買汽車從銀行借款15萬元,已累計3個月未還貸,被中國銀行市南區第二支行訴到法院。 “我買這輛車總共花了不足16萬,首付30%已交給車商,并簽訂了分期付款購車合同。我一直依約每月按時將錢交給車商,更沒有同銀行的人打過照面,這銀行的欠款從何而來?” 此時林某才恍然大悟,原來車商以他自己的名義,向銀行虛報車價多貸貸款,銀行察覺后,已經把連同自己在內的90多名購車人,以及車商和保險公司全部告上法庭。 以此為發端,一場銀行大規模狀告購車人、車商、保險公司的訴訟風暴,在青島市內掀起。 同時,根據記者從四大行、華夏銀行、中信實業銀行、光大銀行在青島的分支機構及青島市商業銀行等8家金融機構獲知,從1999年上述各家銀行大規模開辦汽貸業務以來,形成的不良貸款累計已高達6億元,其中,僅中行山東省分行累計不良汽車貸款就達到1.8億元,成為各行中的“重災區”。絕大多數不良貸款直到今年才開始浮出水面,其中,涉及皮卡車、貨(卡)車等營運車的問題貸款尤為突出。 統計同時顯示,中行青島市李滄區支行成為重災區中的典型。因購車人未能還貸、而保險公司又拒絕賠付剩余貸款而導致的問題貸款,在該支行累計達1億元。其中,已經有700多筆被上訴到青島市的各個法院。 今年年中,由中行山東省分行曹建青處長帶隊,轄區內各支行都成立了由行長親自負責的“清收組”,負責全面清收車貸工作。 今年35歲的張強在中行李滄區支行做了10多年的業務員,接到記者電話時,他剛剛從車行催貸回來。“從3個月前開始,我每月只能拿到500月的基本生活費了。我現在每天的工作,就是到處找人催貸。我們支行對分行負責,分行對總行負責,欠款清不回來,支行和分行都不好交差。”他說。 騙貸黑洞 “現在看來,有相當多的貸款在當初審批時就存在著驚人的漏洞。”24日下午,市南區法院的一位法官對記者說。 轟動一時的聯眾公司騙貸案可謂典型案例:2001年,聯眾汽車銷售公司以每人四至五千元的高價,收購了30多個青島本地市民的身份證,隨后,該公司偽造他們的簽名,與中行李滄區支行簽訂了汽車貸款合同,并將原本售價24萬元的車價虛抬到32萬元,騙取銀行辦理了30多輛汽車貸款,總額共計900多萬元。拿到貸款后,該公司又與一批非青島本市戶口的外地人簽訂分期付款購車合同,把車交給他們經營,最終導致銀行貸款無法歸還。 在整個貸款過程中,銀行始終沒有見到真正的購車人,所有的借貸手續都由車商憑著購車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復印件一手操辦,連借貸合同上的簽名都由車商代簽。 “我們也有難言之隱,放貸壓力大,比較可靠的信貸品種就這么幾個,還要同其他行爭奪。特別是一些大的車行,更是各家銀行都想拉到的大客戶。所以即使他們有違規之處,為了留住客戶也只好睜只眼閉只眼。”中行市南區支行的一位人士有些無奈地說。 “我對車商和貸款人已經感到絕望。汽車屬于生產廠家的,我們沒法查封,而多數車商賬面上又幾乎沒有什么現金。至于當初的貸款人,有的早已跑得音訊全無,有的則成為光桿司令,無財產可查。”一位中行清收組的人士對記者坦言,“保險公司現在就是我們的全部希望了,只要他們人在樓在,欠款就永遠跑不掉。”禍起人保? 與銀行面臨同樣生死考驗的,還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 “保險公司通過與銀行的合作,自己獲取了大量的保費收入,現在卻拒絕履行《合作協議》,讓整個青島市銀行的幾億貸款面臨生死考驗。我們只能通過法律途徑向保險公司追償到底,已經別無選擇。”工行青島市分行的一位高層25日下午對記者說。 此時,針對人保青島市分公司的眾多訴訟正在青島各區法院如火如荼地進行。其中,農行青島市市南區支行已經通過市南區法院,凍結了人保青島市分公司存入該行用于發放職工工資的2個基本戶,共計金額600萬元。同時,由青島市各家銀行開具的成千上億的索賠清單,被送達到人保青島市分公司及各支公司的案頭。其中,僅人保青島市分公司營業部一家,收到的索賠清單金額就高達9000萬元。而該營業部全年的保費收入,尚不到6000萬元。 1999年10月,中國人保發布了《關于印發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條款(試行)等文件的通知》(人保發第262號),要求各保險公司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積極探索開展車貸險業務。翌年,人保青島市分公司開始陸續與青島市各家商業銀行簽訂了《合作協議》。其中,對人保發第262號文件做出新的確認:投保人逾期未能按《汽車消費貸款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欠款滿個1月的,即視為保險責任事故發生,保險人必須負責償還投保人所欠銀行的全部欠款。同時,《合作協議》還剔除了原保險條款中對銀行不利的保險人免責條款。 據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的統計數字顯示,截至今年6月末,青島市個人汽貸余額已達33億元。與此同時,該市各家保險公司也通過銀行大量銷售的車貸險保單獲益。其中,人保青島市分公司通過該市中行獲取的保費收入達2億多元。 然而好景不長。2002年下半年以來,由各種原因導致的逾期未能還貸的事件越來越多,一些惡意騙貸事件更是讓保險公司損失慘重。2003年年初,中國人保下發通知,對一些地方的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緊急叫停,一時間,青島市的所有保險公司都停止了車貸險。 接下來就是處理理賠糾紛。“保險公司理賠只能以《保險法》和保監會認可的《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條款》為依據,而補充的《合作協議》對上面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條款做了明顯改動,現在看來這應該是無效協議,保險公司不能承認。銀行應該首先通過法院處分貸款人的財產后,不足部分才能向我們提出賠付申請,更沒有理由把我們同貸款人一起列為共同被告。”人保青島市分公司營業部的一位人士說。 最新的消息是,鑒于中行的損失尤為巨大,中行山東省分行已經由行長親自出面將此事向青島市政法委做了詳細匯報,希望能加快解決大量在法院久拖不決的訴訟。同時,該行已經通過中行總行向中國保監會和人保總公司進行協調溝通,希望保監會能出面過問此事。記者隨即于26日致電保監會,但未能得到明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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