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在沈陽首次列入保險范圍 最高可賠25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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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08日 07:09 華商晨報 | ||
晨報訊(記者寇鐵鋒,實習記者任杰)以前被列入責任免除范圍內的酒后駕車,在沈陽被首次列入保險范圍。 近日天安保險公司在沈陽率先開辦了一種針對駕駛人飲酒駕車的車險附加險,這樣沈陽的私家車主在酒后駕車時肇事也將可能獲得最高25萬元的保險理賠。這在沈陽保險業還是首例。 車險附加險每份保費2000元 這項名為“非常事故損失特約險”的保險項目是車險附加險。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載明的駕駛人飲酒駕車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失以及本車乘客遭受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的,保險公司將依據保險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據介紹,這項附加險每份保費為2000元,保險期為一年,每次事故損失責任的最高賠付限額為人民幣25萬元。同時為防范道德風險,該附加險每次賠償均實行30%的絕對免賠率,即車輛出險后的實際保險賠付額度只按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的30%來計算。 據該保險公司一位負責投保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沈陽各家保險公司均沒有將酒后駕車肇事列入保障范圍之內,該項附加險的推出打破了沈陽保險界“酒后駕車失事不賠”的先例。 車險附加險很受歡迎 這位工作人員說,一般人們晚上駕車后都會少量飲酒,這時也是事故的多發時段。因此這項附加險很受車險投保者的歡迎。 據了解,這種營銷方式為保險公司吸引了大批客戶。從該公司目前的投保記錄來看,大部分車險保戶均投保了這項對嗜酒者“網開一面”的附加險。 對于這項險種的推出是否會對保險公司帶來大量風險,這位工作人員說,一個險種的推出都是經過精打細算的。對于是否會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甚至與國家有關規定是否會有相悖之處時,這位工作人員未置可否。 交警對該險種表示反對 就酒后駕車被列入保險一事,記者采訪的幾名交警第一反應是:不可能。當從記者這里得到確定的證實后,交警們認為:不應該。 沈陽市交警支隊和平交警二大隊一位副大隊長說,酒后駕駛是一種嚴重違章行為,極易產生交通事故。特別是醉酒后駕車,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第二十七條明文規定,醉酒的人駕駛機動車輛要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酒后駕車列入保險范圍更容易助長司機酒后駕車,進而產生交通事故。 沈陽市交警支隊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領導態度則更加激烈。他說,這不和一個人故意用石頭去砸另一個人,將人砸傷或砸死后說不故意的,然后再給予賠償的道理相同嗎?我們不是保險業的專家,不明白其中的用意,所以不便于發表更多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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