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商訴苦賣場攤派又掀浪 進場費引曝稅費內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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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03日 07:51 新聞晨報 | |||
“你能想象嗎?他們收了我們的攤派,卻少交稅,有些款項甚至沒有繳納稅費。”昨天,兩位化妝品公司的老總約見了記者,向記者透露了供貨商在超市、大賣場進場費中存有的“財務問題”。 “我們只是一個銷售七八個品種的小公司,在一個賣場門店的年銷售額也就在10萬元至20萬元之間,可是我們估計這樣一個賣場每年在從我們身上收走的攤派中,就有多至1萬元 他們是怎樣算這筆賬的呢? “賣場的攤派,很多時候是從返還給我們的貨款中直接劃走的。”兩位老總中的一位張經理對記者說,“這里就有很大的貓膩。” 張經理以自己的公司舉了例子:一個賣場門店一年下來應該返還張經理20萬元的貨款,在這一年中,張經理需要付給賣場的店慶費、上架費、促銷費、人員管理費、DM海報費等多項費用總計高達5萬元左右。 張經理說:“賣場的通常做法是直接從20萬元的貨款中將5萬元的攤派直接劃走,可是我們在拿到15萬元的同時,卻需要向超市出具20萬元的發票。而超市劃走5萬元的攤派后,卻不會給我們任何票據。這樣,5萬元攤派的增值稅事實上是我們替超市交了。事情還不止于此,由于這5萬元的攤派通過內部劃掉,有的超市甚至不把這5萬元計入公司的賬目,從而逃脫企業應付的增值稅或所得稅。”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王女士對張經理的這段描述提出了疑義:供貨商拿15萬元的貨款,卻出具20萬元的發票,如何做平自己公司的賬? 張經理向記者解釋:“5萬元被計入公司的‘損耗’名目下,在公司賬面上的表現就是虧損,這樣處理當然是不得已的,可是我們不能不向超市出貨啊。” “如果賣場不從我們的貨款中扣除攤派,他們在要求我們追交現金時,就要求我們多支付17%的增值稅。”另一位向經理向記者稱。 向經理說:“比如一項DM海報費為2000元,我們交到賣場的就是2340元,因為包括了17%的增值稅,可是賣場只開具我們2000元的普通商業發票(含5%稅)。” 記者就這個問題,咨詢了上海裕中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張律師告訴記者:“如果按照這樣的描述,賣場就拿走了供貨商的12%稅差,另外,還一點不能忽略,即便賣場開給供貨商的是2340元的普通商業發票,賣場也拿走了12%的稅差,如果賣場開出的只是2000元的普通發票,那么2340元中賣場甚至連340元需要交的稅也推卸了。” 記者面前的這兩位老總,拿出了公司的材料,詳細地講述了平時自己與賣場之間的賬款流程。 幾天來,在晨報刊發上海炒貨協會“叫板”家樂福的報道之后,許多供貨商紛紛致電報社,向記者反映自己的經歷。這些供貨商,大都向記者提出過同樣的賣場“財務問題”。 當記者將兩位化妝品公司老總的“賬”告訴炒貨協會的陳恩國,陳表示,張向兩位經理提到的問題,炒貨協會的企業此前也有過反映,一些媒體還作過報道,希望引起稅務部門的關注。 據透露,已經有上海的供貨商委托律師以律師函的形式向有關稅務管理部門提請有關咨詢。 作者:晨報記者付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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