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北民間油井投資者陷入困境 數千家庭可能破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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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30日 10:35 《財經時報》 | ||
這些大部分身為農民的投資者,在過去10年響應政府“招商引資”的號召,投資于高風險的油田開采;他們表示支持國家整頓和收回油井,但必須依法辦事 本報記者 張立偉 2003年6月27日下午2點,近1萬名群眾從各鄉鎮陸續來到陜西省榆林市定邊縣政府大樓 按照政府的一項決定,他們投資的430口油井將于第二天下午3點被“強行收走”。這個縣幾千個家庭可能因此傾家蕩產。 這些大部分身為農民的投資者,在過去10年間響應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號召,投資于高風險的油田開采,現在卻面臨困境。 “強制收回” 一位皮膚黝黑的樊姓農民告訴《財經時報》,2002年年初,他以2分利息的高利貸借款10萬元,從銀行貸款2萬元,又從親戚朋友那里借了一些錢,共計17萬元入股開采石油。此刻,政府收回油井的決定,將造成他60%以上的投資損失。一位68歲的高姓男子說:“這輩子我也還不了這筆高利貸了。”他借高利貸5萬元參與了油井開發。 前來“請愿”的大部分是當地的農民。一位姓馮的姬垸鎮農民說,他們大部分人把賣糧食、賣羊和土豆的錢,甚至女兒的彩禮投到油井開發中去,也身負高利貸。馮從1991年開始參與油井開采,目前已經累計投入20萬元。他說:和政府簽的合同原本2006年才到期。而根據當地政府的現在的“補償辦法”,他只能收回全部投資的20%。 從1998年參與陜北油井開采的陳女士來自內蒙古,先后投入400多萬元,其中70多萬來自自己和父母的房子的抵押貸款,很大一部分是2~3分利息的高利貸。她近似哭聲地說,她將失去300萬元,這會使她無家可歸。 時間已經是下午5點,太陽仍然火辣辣的。這個塵土飛揚的陜北貧窮的縣城有30多萬人口。政府門前,沒有人出來面對群眾的請愿。記者獲知,與這個縣石油公司聯營進行石油開采的有170戶民營企業,其中大部分以個人入股的形式組建。 縣委書記和縣長聲稱“比較忙”,沒有接受記者的采訪。目前還不清楚政府方面有怎樣的表態。 定邊是榆林市最后一個強制收回油井的縣。今年3月,從延安市開始,陜西省開始強制收回民間投資的油井。陜北地區延安、榆林兩市涉及地方石油開采共有15個縣、近1000家參與石油開采的聯營單位——也叫聯營公司,約50億元的油井資產被縣政府要求強行收歸國有。這引發了1萬多參與聯營公司投資人的困惑和不滿。 6月23日,榆林市幾個縣的3000多名投資者代表曾經前往陜西省政府,表明對“無償收回”他們傾其所有開采的油井的申訴。 競相上馬 陜北油田在中國的特殊角色,導致了這種被當地人比喻為“賭博性的民間投資”的油田開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1998年國務院頒布的《礦產資源勘探登記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辦法》,中國具有油田勘探開采權的只有四家公司,分別是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下稱中石油)、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中國海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以及惟一隸屬地方政府的陜西省延長石油工業集團。 早在1907年,延安市延長縣打出了中國第一口油井。時至1999年,國家幾個部委一份聯合調查報告顯示,陜北地區由于位于鄂爾多斯盆地陜北斜坡,油氣資源量占整個盆地的80%,勘探開發前景廣闊。但是,由于油藏規模小、地點分散、油層低滲透等原因,開發成本高,風險大,被喻為“井井見油,井井不流”。 1958年,當時的石油部把延長油礦管理局下放給陜西省政府管理;1966年,陜西省又進一步把這個局下放給延安地區管理。 1999年,陜西省政府將延長油礦管理局、延安煉油廠、榆林煉油廠合并,組建了陜西省延長石油工業集團,成為“上下游一體”的地方石油企業。 上世紀80年代中期,延安地區在延長油礦管理局集中開發高產區塊的同時,對一些邊遠地區的舊井和部分低產井,采取了“縣區承包”的經營方式,一些縣相繼成立了鉆采公司。 1990年,當時的一位國務院領導同志提出,“把老百姓的積極性調動起來,各縣發一臺鉆機,叫老百姓打井采油”。于是,陜北延安、榆林各縣相繼成立了國有的石油鉆采公司。 “1239號文件” 但是,各縣的鉆采公司大都陷入嚴重虧損甚至破產。于是,各縣政府爭相出臺“優惠政策”,吸引民間投資商開發石油資源。他們給投資商辦理了可以直接從事石油開采的營業執照和相關手續,以“與縣鉆采公司聯營單位”的名義,簽訂了石油開發協議。 記者得到的幾份靖邊縣和定邊縣近幾年的政府文件顯示,開采期一般為5年,甚至改為長期合作開采。 來自全國各地的投資者蜂擁而至,到1998年年底,延安、榆林地區各縣石油開發總投入已達50.5億元,其中聯營企業32.9億元;共鉆井5561口,年產油量達到168萬噸,累計實現稅利11.3億元。 與此同時,石油開發的一系列問題逐漸暴露。1999年12月,國家經貿委、國土資源部、公安部、環保總局、工商管理局和陜西省政府做出《關于陜北地區石油開采秩序的調查報告》,認為根據《礦產資源法》,石油探礦權和采礦權具有排他性,應歸國家一級管理;吸引民間資本和外資屬于違法行為,參與石油開采的主體混亂,根本不具資質。最重要的是,地方鉆采公司和聯營單位技術落后,采收率不及大型石油企業的20%。同時,土煉油廠達到幾千家,干擾市場秩序,破壞環境。 1999年12月,國家經貿委、國土資源部發布了“1239號文件”,要求各縣政府必須依法行政,“堅決停止和糾正允許投資商參與石油開采活動的作法”,“要堅決停止和杜絕越權審批石油區塊及井位的行為”;“根據聯營單位的不同情況,分別采取劃轉、收購、兼并、資產入股等多種形式,進入陜西省延長石油工業公司,實行統一管理”。 至于善后處理,文件要求,對已經開采的區塊、油井采取“評估贖買”的辦法收回,或由長慶局和陜西省延長石油工業集團協商解決。 “三權”糾紛 然而,陜北采油各縣并沒有貫徹執行“1239號文件”。從2000年3月起,各縣大量審批、賣出區塊,和聯營公司簽訂給予投資者更加優惠條件的開發協議,又一次掀起石油開采的新高潮。僅靖邊縣新批區塊達600多平方公里,收款5000多萬元。 9個月后,地方政府迫于中央要求整頓的壓力,發出《立即停止引資開采活動的決定》。僅安塞一縣,因此導致47口打了半截的油井報廢,100多個井場荒廢,給投資者造成直接損失8000萬元。 2002年11月,榆林市府出臺一系列文件,要求各縣對所有聯營投資者的油井實行“先接管后清算”,一律收回所有權、經營權、受益權。 2003年3月16日,延安市在未和投資人協商、未和投資人簽署資產轉移法律文件的情況下,采取“先收井、后算賬、再解決遺留問題”的辦法,收回油井收益權,這涉及投資者約8億多元的油井資產。 6月23日,陜西省經貿委、榆林市的有關領導接見了投資者代表,答應協商解決投資者提出的問題,并表示“省里出政策,市里督促檢查,縣上實施解決”。 據悉,目前各縣出臺了一些補償辦法,但與投資者的要求差距較大。一些人并表示“不清楚補償措施的具體內容”。 陜西省經貿委副主任張懷宇告訴記者,已經安排9月10前落實4億元的中國工商銀行貸款,兌現對投資者的補償。據悉,榆林市安排了3個億,但是,該縣聯營公司投資就達20多個億,涉及2000多口井。 記者采訪的大部分投資者都有銀行抵押貸款。一位投資2000萬元的私企張姓老板說,他在銀行貸款600多萬元。記者采訪中無法獲知榆林及延安兩地投資者銀行貸款的總體規模。 記者接觸到的投資者不約而同地表示:支持國家整頓和收回油井,但是,地方政府必須按照“1239號文件”,“采取劃轉、收購、兼并、資產入股等多種形式進入陜西省延長石油工業公司,實行統一管理”。 還有投資者質疑地方政府,“明明1999年就知道中央政府不允許民間資本參與投資油井開發,但仍然鼓勵老百姓投資”。 要求依法辦事 一位投資者指出,政府在石油開采活動中幾乎不承擔什么風險,拍賣一個井位5萬~6萬元,區塊費每平方公里8萬元,打井后收取各種費用1.3萬~1.4萬元左右。 有知情人告訴《財經時報》,陜西省強力突擊整頓石油企業,是因為中石油和地方政府在爭奪陜北油田的利益。隸屬中石油的長慶油田一直不滿地方政府開采石油。 而陜西省經貿委副主任張懷宇告訴記者,去年年底,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公安部、礦產資源部、中石油、陜西省政府等10多個部門召開會議,討論陜北油田的整頓和未來開發問題。中石油向國家經貿委經濟運行局提供了書面意見,但是他不知道意見內容,最后的討論沒有形成統一意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訴記者,中石油上市后,一直想把陜北油田的開采權要過去,去年年底提請中央政府,由此,陜西省政府自去年底到今年開始,把掛靠政府公司的聯營公司收歸國有,同樣沒有資質的地方政府所有的鉆采公司并入具有資質的延長石油工業集團,以保住地方政府的利益。 記者多次播打負責石油資源管理的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的電話。一位接聽的工作人員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以及國務院的有關文件,陜北地區各縣都屬于“無證非法開采”;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行為是非法的。他透露,公安部門正在介入調查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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