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房貸推“新政” 上海本周要“細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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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17日 16:47 新民晚報 | ||
傳聞了3個多月的央行房貸新政策終于在上周末正式公布,盡管還只是一個針對全國房地產信貸的指導性通知,但吸引的“眼球”卻很多。昨天一上班,本市建設銀行房貸部的咨詢電話就沒有停過,負責人告訴記者:“都是市民來咨詢房貸新政策的電話,但因為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的地方性操作細則還不明朗,所以我們目前沒有辦法具體回答市民的問題。”工商銀行虹橋開發區支行個人金融部負責人尹小姐一上午接的30多個電話卻帶來了很多業務量,不少房地產企業和房產中介公司催著要和銀行趕快簽約,怕新的房貸政策實行后,會影響現 央行一紙《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其實涵蓋了房產信貸的全過程,其中對房地產的開發環節來說,明令要求自有資金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對房產銷售環節來說,要求主體結構封頂,商業銀行才能向購房發放住房貸款;當然,與買房人息息相關的,就是“購買高檔商品房、別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銀行可以適當提高首付款比例,并不再執行優惠住房貸款利率規定。”另外,對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再次明確只能借60%,期限最高10年,并明確所購商業用房已經竣工驗收。 上海細則即將出臺 昨天,記者致電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該行辦公室新聞發言人表示針對央行的《通知》,本市的細則正在制定之中,估計本周就將出臺并下發各商業銀行。對于現在市場上關心的幾個細節問題,他表示正屬于人行仔細考慮的環節,比如:“第二套住房”究竟是統指市民購買的第二套住房,還是特指貸款購買的第二套房,他表示人民銀行考慮的應是后者,應該根據貸款的情況來認定。因為,上海市民貸款購房在個人征信系統中有記錄,各家商業銀行都有權查詢,但是房地產交易中心對產證的情況就沒有聯網,如果按照統指的“第二套住房”來考慮,一是銀行在操作層面上很難進行,二是對買第一套住房的市民很不公平。同時,這位發言人明確指出:這里討論的只是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并不在此例,還是按照原來的公積金貸款辦法實行。 “指導意見”如何落實 關于本市“高檔房”的認定問題,現在也成了銀行界討論的熱點。究竟什么價位的房子算高檔房?別墅的具體概念是否包括了連體別墅?目前都沒有定論。去年年底,本市也對房貸改革有過一些措施,如把單價7000元以上的樓盤認作“高檔房”,要求商業銀行只能提供最高7成的貸款,但是在具體操作中,僅僅是“指導性意見”而已,比如金橋地區一個知名的高檔樓盤仍然在提供最高8成的貸款。同時,“7000元”的標準是否合理、全面,也是大家質疑的一個問題。 本市一家國有商業銀行的房貸專家指出:盡管強調風險意識,個人住房貸款仍然是資產質量最好的領域之一,各家銀行都愿意多搶一點市場份額,有一些業務操作靈活的小銀行,為了搶占個人住房貸款的市場,在操作中都實行“業務至上”的原則。所以,央行關于房貸的指導性意見出來后,在具體操作中會不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在還很難講,這也給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制定地方性房貸政策細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即使人民銀行在上海地方細則中規定了“第二套貸款住房不執行優惠利率”,因為現在個人征信系統的數據較慢,銀行是否能掌握貸款者的真實情況,這些都是未知數。這些“未知數”如何解決?肯定需要社會各界的共同關注與努力,也肯定需要一段不短的時間,或者,還要有人付出炒樓失敗的代價,才能讓人們理解到管理部門防范風險的良苦用心。 本報記者陸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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