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封殺”異類廣告 “好色之涂”者將受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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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31日 09:26 北京青年報 | |||
譚衛平 本報訊將顏料廣告寫成“好色之涂”,把冰箱說成是“制冷鮮鋒”,還有“有痔無恐”等在本市出現的這些出自廣告人的大手筆,在2003年8月1日之后將被視為違反了《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若干規定》。 在昨天閉幕的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若干規定》獲表決通過。該法規第13條規定:“企業名稱、商品名稱以及廣告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違反規定的,由本市工商行政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該條規定等于給那些亂用諧音的異類廣告下了“封殺令”。 記者了解到,新頒布的這項地方性法規還對本市窗口行業的服務用語作出規范。法規實施后,在本市從事商業、郵政、電信、網絡、文化、餐飲、娛樂、鐵路、交通、民航、旅游、銀行、保險、醫療等其他直接面向公眾服務的從業人員,應當以普通話為基本服務用語。此外,公共服務行業的名稱牌、指示牌、標志牌、招牌、說明書、廣告等,也應當以規范漢字為基本服務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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