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宣布延長實施轉基因農產品進口臨時措施 | |||
---|---|---|---|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30日 11:50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5月30日電 中國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28日宣布,中國將延長轉基因農產品進口暫行規定的實施期,原定今年9月20日失效的此項規定將繼續實施至明年4月20日。 根據該暫行規定,此類農產品的國內進口商和國外出口商均需申請一系列的文件,包括安全證書、標識以及檢疫許可等。 2002年10月,中國農業部曾發布公告,決定延長轉基因農產品安全管理臨時措施的實施期限,臨時措施的有效期限將截止到2003年9月20日。 資料鏈接:進口轉基因農產品臨時措施管理程序 按照農業部《轉基因農產品安全管理臨時措施公告》的規定,制定本管理程序。 1、境外公司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有關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的規定,向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申請安全證書。已遞交申請的境外公司以及相關的貿易公司,可申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轉基因農產品的“臨時證明”。 2、如境外公司在短期內無法提供完整的中文申請資料,可提供英文申請資料作為申請“臨時證明”的條件。但“辦公室”自收到境外公司提供的完整的中文申請資料之日起,方開始正式受理安全證書的申請。 3、向“辦公室”申請“臨時證明”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進口轉基因農產品臨時證明申請表(格式見附件)。 (2)本國或第三國國家安全評價管理機構出具的有效文件。 “辦公室”對上述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4、在境外公司向“辦公室”申請“臨時證明”的同時,進口商可向“辦公室”申請標識使用認可。“辦公室”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審核。 5、上述審核合格者,“辦公室”在30天內分別發給“臨時證明”和標識使用認可批準文件。 6、進口商持“臨時證明”和標識使用認可批件依法辦理相關進口手續。 7、農業部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 聯系地址:北京農展館南里11號 郵政編碼:100026 聯系電話:010-64193077 傳真:010-64193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