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救市:退還旅行社部分質量保證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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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0日 08:11 中國青年報 | |||
蘇敏 業內流傳多時的“退還保證金”政策,終于浮出水面———今天,國家旅游局發布通知,“為了幫助旅行社企業渡過因非典造成的生存危機,國家旅游局和財政部研究決定暫時退還旅行社部分質量保證金”。 這個《關于暫時退還旅行社部分質量保證金的通知》規定,退還標準是:只經營入境游業務的國際旅行社,退還40萬元(原保證金60萬元);同時經營出境游業務的國際旅行社,退還100萬元(原保證金160萬元)。國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退還額度及辦法,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退還后剩余的質量保證金及利息,仍按從前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通知說,這次退還的保證金使用期限為:2003年6月30日至2004年12月31日,旅行社要在明年年底前將這筆錢如數繳還。 采訪中,許多旅行社表示:上交的質量保證金本來就是自己的錢,如能退,當然對困境中的企業很有幫助。據悉,先前傳說,入境出境兼做的旅行社將被退還70%的保證金,而實際上是退62.5%。 “可以用這錢開一個月工資。”康輝旅行社老總李繼烈和招商國旅營銷管理中心的經理張純說,旅游局能使一直壓著的保證金復活是件好事,盡管這并不解決根本問題。根本問題還是疫情早點結束,各行各業恢復生產,旅行社的人氣才能上來。 據了解,香港政府的救市辦法是,給旅行社擔保,讓銀行給企業貼息3%貸款,但所貸的錢,只夠人員工資。而日本是給予本國旅行社低息貸款。 有旅行社人士認為,要論實際幫助力度,還是給旅行社貼息貸款更好一些。 對于國家旅游局這一“重大舉措”,也有不同聲音。中國釣魚臺國旅老總楊志信說:“保證金是旅行社的命根子,哪兒能隨便用!可能對國旅、中旅、青旅這樣的大社無所謂,而小旅行社,除非不想干了,才會動用這筆錢。因為你得還呀!” 他認為,經歷了“9·11”事件、海灣戰爭以后,很多旅行社被迫有了生存的應急本事,或者說會休眠了。對此,有人解釋說,導游現在多是自由職業者,打零工散工簽合同,沒有固定工資,有活兒就來,省了社里的人工成本。 身為大社老總的李繼烈提出,退保證金是官方可行的“幫助之一”,但金額“一碗水端平”有失公平。他呼吁,能否把返還去年的營業稅、所得稅作為對企業的援助?可以稅單記錄為證,根據上交稅額決定返回比例。 他的理由是:去年給國家多交稅的,應是“好社”,現在困難了,國家對“好社”的幫助就應多一些。而那些做假賬、年年報虧損或不交稅的旅行社,國家就不應返還那么多。 “今天出臺的政策,幫助沒重點,不能鼓勵好企業。退保證金的做法,不如返還去年上交的稅———給誰、給多少,都有案可查! 他還尖銳地指出,旅行社上交保證金的利息,一直被規定用來支付各級旅游質量監督所人員的報酬,因為他們沒有財政編制。這種“養法”本身就不合理,你是屬于政府設置的官方機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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