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手反擊 海爾飛利浦加入應訴美國反傾銷陣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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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15日 08:20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王義偉14日北京報道】 繼廈華、長虹率先聘請美國律師應訴之后,中國機電商會、海爾和飛利浦美國公司也于美國時間13日加入了應訴申請。讓外界稍感意外的是,此次機電商會和廈華、長虹、海爾共同聘請了美國Pau l,H a s tin g s,Jan o fsk y&W a lk e r律師所為共同的訴訟代理人,由此一來,廈華和長虹在本案中就有兩家律師所代為訴訟。業內人士分析,由于反傾銷 與4家企業同時出現的,還有飛利浦北美公司(Ph ilip s N o r th Am e r ica),該公司聘請美國H un ton&W illiam s律師所作為代理人。在應訴申請書中,該公司表示自己是本案產品的進口商,因而準備全程參與訴訟。 對此,國內著名世貿組織研究專家、外經貿大學薛榮久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這是一步好棋。 薛教授認為,共同請律師至少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好處:首先,由于多家企業共同出資,訴訟費用就會有比較好的保障,而且,費用也會比企業單獨應訴要充裕得多;其次,資金充足了,就可以請到好的律師。薛教授說,美國的法律多如牛毛,而且前面的判例對后面的官司有影響,因此,有名望的、有地位的律師勝訴率很高,當然,這樣的律師收費非常高。薛教授舉例說,曾經擔任美國國務卿的克里斯托弗就是美國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像這樣的律師所,勝訴率高自不必提,其收取費用之高也是一般企業難以預料的。 薛教授認為,共同請律師的第三個好處,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企業之間有約束力,比較齊心。他指出,中國產品之所以被國外反傾銷,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業之間不合作,互相壓價出口。此次共同請律師,不但能請到好的律師,更有利于中國彩電企業互相協作,更加理性地開發、拓展美國市場。 薛教授認為,既然彩電企業共推由機電商會負責請律師,該會的責任就非常大。請什么樣的律師,如何制定應訴策略,要加以慎重研究,否則,律師請的不好,花了不少錢,萬一輸了,責任是很重的。 本報記者沒有請薛教授對機電商會和3家企業共同聘請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評論。 此次美國的起訴方除了美國五間公司外,還包括兩家勞工組織,對此,薛教授認為其背景不同尋常,需要做進一步的了解和研究。同時,他還向記者介紹了世貿組織有關反傾銷規則中的代表第三方的問題。他說,在世貿組織反傾銷協議中,代表第三方是合法的。他舉例說明,比如說C國和J國都向A國出口產品,但是由于C國的產品出口量越來越大,致使J國的出口受到影響,J國就會做工作,結果由A國代表J國(第三方)對C國發起反傾銷。薛教授說,目前沒有證據證明美國此次發起的針對中國和馬來西亞彩電的反傾銷,是受到某個第三方的指使做的。但是,第三方問題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因為從中我們感覺到國際貿易的復雜多變,促使我們加倍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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