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體改下一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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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10日 15:45 《財經》雜志 | ||
——專訪電監會副主席邵秉仁 □本刊記者王曉冰/文 新任電監會副主席的邵秉仁曾有言在先,在電監會“三定”方案確定后,將接受《財經》專訪,詳細解析電監會成立原委和職能。2003年3月21日,在西長安街86號四層的辦公室 邵是原國務院下屬體制改革辦公室的副主任,對壟斷行業的管制問題有多年研究心得,現在是電力監管委員會副主席,兼電力體制改革辦公室主任。 《財經》:國務院給電監會確定的職能有何特點? 邵秉仁:這次國務院給電監會確定的10項職能中,有一個不同于其他國家的獨特職能,就是要負責電力體制改革的組織實施,繼續推進電力體制的改革。 這原本不是由電監會管理的事情。電力體制改革原本由政府主導。此次將今后繼續推進改革的職能交給電監會,實際上也是由政府主導電力改革轉向由政府授權、電力監管部門主導改革。這個重大的轉變在任何國家都沒有。 《財經》: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是否還繼續存在? 邵秉仁: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繼續存在,我們仍然對它負責。但我們負責提出推進的具體步驟,經國務院批準后組織實施。 《財經》:這是不是一個階段性的職能? 邵秉仁:電力體制改革會持續一個相當長時間,只要改革還要繼續,電監會的這部分職能就不會削弱,只會加強。 《財經》:競價上網的一個前提是要建立區域電力交易市場,這個工作會在什么時候提上日程,是否會按區域電網的劃分一個區域一個市場? 邵秉仁:今年只能搞試點摸索,爭取在兩三個地方先建起來。目標是形成一個全國統一的市場,從目前來說至少應該朝打破省際壁壘這個方向,來逐步發育區域間交易。不過,省際之間的電力交易量現在并不大,比較大的只有華東地區。是不是在省一級的市場先完善發育,然后再構建區域市場?這種設想現在也在研討過程中。 《財經》:但是如果僅僅是局限在省的范圍內,競爭會不會不夠充分呢?。 邵秉仁:不會。現在從發電端已經形成市場競爭的局面。最直接明顯的作用是,廠網分開之后,五大發電集團紛紛搶灘市場,這實際已經形成一種競爭局面。 我們提出下一步要實行容量電價和競爭電價,競爭電價還是一小部分。按發電容積、裝機容量去確定以何種價格上網,其它可以拿出一小部分電量,去嘗試市場價格。這樣保證改革的穩妥過渡。 《財經》:下一步省為實體的壁壘怎么打破,區域電網成立后會不會影響全國的聯網? 邵秉仁:打破市場壁壘,第一要由省際市場向區域市場過渡,進而向全國市場過渡;第二要加大電網投資的力度,省際之間及區域和區域之間的電網建設要同步;第三要統一市場規則。這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全國聯網在全世界都是難題,美國電力市場的分割比中國還厲害。 《財經》:主輔分離一方面是電力體制改革的內容之一,另一方面又涉及到資產的重組,國資委成立后,大的電力公司、電網公司都是國資委管。怎么協調? 邵秉仁:電監會受政府委托對市場進行監管,國資委是政府代行出資人職能,肯定有很多業務上的交叉。如何協調還有待于在實踐中磨合。 《財經》:電力體制改革是否必然會帶來電價的降低? 邵秉仁:不一定。電力體制改革當然會提高效率,改進服務,但是目前我們國家降低價格可能很難,至少受到幾個方面原因的限制。一個是目前供求之間本來就存在矛盾,另一個是電力供應要跟上未來經濟發展的速度,我們必須促進發展。電價下降會給出一個抑制投資,抑制發展的信號。企業只能在投資和加強管理上降低些成本,但這是有限的。 《財經》:近幾年,外資投資辦電在呈下降趨勢,另外集資辦電的政策都沒了,那以后電力行業肯定有一個資金的需求,怎么去滿足這種需求? 邵秉仁:要靠價格信號的傳導來刺激投資。再就是吸收多元投資,鼓勵其它投資進入。發電現在已經對民營資本放開,電網我想應該也得放開。但電網投資量比較大,周期比較長,國內和國外投資者的積極性可能不會很大。 《財經》:《電力法》的修改和《電力監管條例》進行得怎么樣? 邵秉仁:初步考慮是年內先制定《電力監管條例》。《電力法》也已被政府國務院法制辦列入了今年的計劃。現在的《電力法》是1997年的,現在,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很多提法和將來要進行的電力體制改革都完全是相違背的。不改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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