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被告商標侵權 業內指出原告有炒作嫌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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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13日 11:39 金羊網-新快報 | ||
新快報記者 張桂萍 因為銷售懷疑商標侵權的兩種藥品,上市公司北京同仁堂(600085)被不到百名員工的小藥廠內蒙古蒙藥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而據記者了解,被告商標侵權的內蒙古庫倫蒙藥廠原來與原告同屬一個單位,而且北京其他藥店也在銷售同類產品。 業內人士認為,內蒙古蒙藥股份與兄弟單位內蒙古庫倫蒙藥廠“鬩墻”卻要易地打官司,在有多家單位銷售其產品時卻只將北京同仁堂推上法庭的操作看來,內蒙古公司有借“同仁堂”這棵大樹炒作自己的嫌疑。 同仁堂無端“吃”官司 前天,內蒙古蒙藥股份有限公司以同仁堂售賣的兩種藥品商標類似于他們享有專利的藥品商標為由,同時將商標侵權方內蒙古庫倫蒙藥廠和北京同仁堂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蒙藥公司的起訴理由是,去年10月該公司員工在同仁堂藥店發現,后者售賣的藥品“吉祥安坤丸”和治療皮膚病的“烏力礎仁欽”包裝盒上所印制的成吉思汗是蒙藥公司在商標局注冊的標識,但同仁堂所銷售的上述兩種藥品外卻是內蒙古庫倫蒙藥廠生產的,自去年10月至今給蒙藥公司造成損失10萬元。蒙藥公司據此要要求同仁堂股份下設的藥店停止銷售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的上述藥品、銷毀現有藥品的侵權標識、在北京地區登報道歉、賠償經濟損失4萬元等。 左圖:同仁堂近期一直麻煩不斷。 代表同仁堂遞交答辯狀的律師劉焰認為,同仁堂銷售的上述兩種藥品都是從北京正規的批發公司進貨的,同仁堂在依法購進藥品的過程中,不知道也無法知道上述兩種藥品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有關條例,同仁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借同仁堂品牌炒作? 據了解,這場官司的原告內蒙古蒙藥股份有限公司和另一重要被告內蒙古庫倫蒙藥廠原屬同家單位,因為改制去年才“分家”。記者昨日致電庫倫蒙藥廠時,藥廠的員工自己都理不清兩家公司的這筆“糊涂賬”。而兩家公司(廠)今年2月已就產品商標是否侵權一事打過官司未分勝負。今年2月中旬蒙藥公司還將相關起訴書寄給了北京同仁堂,同仁堂當時就將這兩種藥品從柜臺上撤離了(記者致電廣州同仁堂農林下路分店得到證實)。 劉焰律師認為,不管這兩家內蒙古公司“官司”如何打,同仁堂都不會“輸官司”,因為有明確的法律保護。 而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同仁堂卷入這場莫名其妙的官司實是“樹大招風”所致,先不要說兩種藥品全國很多地方都可能有售,其實僅北京一地,也不只同仁堂一家在銷售,內蒙古兩家原來的兄弟公司不在當地起訴而遠遠跑到北京只告同仁堂一家,除了為了借“同仁堂”品牌炒作自己以外沒有更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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