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記者 梅柏青 發自臺州
12月18日上午8:30,臺州黃巖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轟動浙江的迅達城市信用社董事長林芊挪用、侵占6000萬元資金案在這里公開審理。
記者采訪中國人民銀行黃巖支行行長江婉芬時獲悉,因“擠兌”而破產的迅達,儲戶
大約3萬,存款兩億多,多數儲戶本息已經兌付。而公訴人黃巖區檢察院的干部估計,即便如此,18日這天能容納500聽眾的刑庭會被擠得水泄不通。
案卷72冊用車來裝
“林芊案”的經辦檢察官、區檢察院起訴科負責人林怡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林芊利用職務便利,挪用、侵吞信用社資金,現已查明林芊的犯罪事實是:挪用資金3938萬元;職務侵占1160萬元;開典當商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900萬元,案發后無法清償1100萬元;虛報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造成信用社損失6000余萬元。
“林芊的權力實在是太大了。他甚至以化名及虛報公司的手法,把信用社的3000萬元貸款挪進自己的腰包。”林怡說。
另一位檢察官指出,“最可怕的是信用社股權不透明。8年前迅達信用社成立時,注冊資金300萬元,他以個人及掛靠他人的名義入股160萬元,被選為董事長兼總經理。開辦之初,生意還打點得紅紅火火,在黃巖擁有5個網點。后來信用社擴股到800萬元,現在發現屬于林芊個人及掛靠的股份達679萬元,他控股達到80%以上,實際上信用社成了他私人的公司,內部沒有人敢監督他,董事會更是形同虛設。”
據稱,作為公訴人的黃巖區檢察院為“林芊案”準備的案卷和賬冊達72卷,口供筆錄等上百萬字。檢察官形容,“林芊創下浙江之最,案卷移交法院時是用汽車裝的。”
拆東墻補西墻
林芊其人,今年40歲,文化程度高中。18歲闖蕩江湖,后招工到黃巖飯店工作,幾年后下海做小本生意。翻開林芊的案卷不難發現,他作案的手法則是拙劣的拆東墻補西墻。
林芊的發跡是從1988年做金龍典當商行開始。當初他使出的招數便是以超高額利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月息高達2分5至3分,生意紅火。1994年,他靠儲戶的集資款與他人合股籌建了迅達城市信用社。林芊又把金龍典當商行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其妻林芳琴,隨后,他一邊指使其妻繼續非法吸收存款,一邊挪用信用社的貸款來支付高額利息。
上世紀90年代后期,隨著溫州、臺州民間利率的走低,林芳琴的典當商行開始鬧“金融危機”,林芊便大肆挪用信用社的資金填補窟窿。直到2001年9月,林芊設計的資金鏈條終于斷裂,人民銀行來人查賬,迅達城市信用社的5家網點出現了大規模的擠兌。
擠兌“驚心動魄”
江婉芬回憶起當時的情況時說了一句“驚心動魄”。
“擠兌是從臺州路橋區的泰隆和銀座開始的,很快黃巖和椒江都起來了。當天晚上,我們到那邊去,全部是人山人海,9點門都關不下來,一下擠了幾個億出去,把它們存在人民銀行的準備金全部注入了。政府下了最大的決心,從全省調過來資金。我們對迅達也進行了救助,政府注入了4500萬元資金,但它本身經營情況不好,加上有內部違紀違章的事,沒救過來。”江行長說。
“目前正在清產核資和清收貸款階段,把它的房產汽車全部由政府出面拍賣。林以自己名義和冒名的貸款,要清收很困難。我們的政策是儲蓄存款本息都要付。首先滿足個人儲戶,企業客戶只能根據清收貸款的情況來償付。”江行長最后說。
《國際金融報》(2002年12月18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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