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一日電(記者李鵬)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郭樹清今天就公司部門資本流動管理問題發表演講,提出了改進的政策設想:鼓勵外商參與國內企業的資產重組、實施雙向的“合格的機構投資者”辦法、以開放的手段促進國內債券市場發展等。
中國央行今天在此間主辦“東盟與中日韓(十+三)短期資本流動管理和資本賬戶開放”高級研討會,郭樹清作了題為《公司部門資本流動管理:中國的現狀和前瞻》的演講。
郭樹清說,中國對外開放已進入一個嶄新階段,中國對公司部門的資本流動管理也需要適時調整,近期可研究采取以下措施:
——鼓勵外商參與國內企業的資產重組。除繼續鼓勵傳統的直接投資方式外,還應充分利用兼并、重組及股票上市等股本投資方式;考慮選擇若干有國際聲望的金融機構或投資公司建立中外合資合作的投資基金、投資公司以及西部開發銀行等。
——實施雙向的“合格的機構投資者”辦法,引導資本合理流進和流出。有計劃、有控制地逐步擴大外資進入國內證券市場的規模,同時使國內機構和居民個人的資金有組織地進入海外資本市場。
——以開放的手段促進國內債券市場發展。允許有條件的企業在目前較低利率水平下通過發債籌資;允許有外債的大中型國有企業通過向金融機構發行外幣債券償還外債;進一步擴大債券市場的投資群體;完善債券市場的信用評級制度;考慮在適當的時候引進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到國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允許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人民幣債券。
——改進外債和對外擔保管理。建立科學的資格審定和債信評級制度;取消或簡化對外借款或擔保的事前審批手續;督促企業領導人將外債風險管理列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
——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制定標準、統一、透明的境外投資用匯審核程序,簡化境外投資審批手續;進一步放寬境外投資購匯限制;不再強制調回境外企業利潤,允許境外企業保留利潤;鼓勵具備條件的民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走出去”,并在外匯管理上給予與國有企業相一致的待遇。
郭樹清還指出了中國公司部門資本流動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差異造成資本市場的不統一;分別使用人民幣和外幣計價、交易的同一企業股票加劇了資本市場的不統一;限制企業境內發行債券,增加了企業對銀行的依賴,制約著資本市場的發展和深化;短期資本流動監管不足;一些政策已經不適應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的形勢需要等。
據介紹,一九九四年至二00二年六月,中國累計資本流入七千二百三十億美元,累計資本流出五千四百二十六億美元,凈流入一千八百零四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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