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9月4日消息:自江西上饒一家民營企業花在八月拍得上饒縣應家磁塢金礦4年的采礦權以來,“礦業權”這個名詞吸引了公眾媒體的眼球。此間出版的中國青年報今日撰文指出,中國礦產資源潛在價值在上百萬億元,礦業權怎樣走向市場值得關注。
中國青年報文章援引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話語稱,礦權拍賣在業內其實早不是什么新鮮事,1997年修改后的《礦產資源法》明確國家實行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制度,國土
資源部明確要求,探礦權、采礦權凡能采用招標拍賣方式的,一律不得用行政審批方式授予。
文章指出,礦業權行政審批正在退出歷史舞臺。今年上半年,山東、河北、吉林、遼寧、浙江等省招標拍賣采礦權500多個,收取價款約兩億元,采礦權轉讓124個,轉讓金額4.6億元。只不過,以往拍賣的多是沙、石、粘土等礦,江西拍賣作為國家保護性礦種的金礦還是第一次。
“就像人們認識土地市場的價值一樣”,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院長關鳳峻認為,礦業權市場被看好是必然的。
為什么近年來土地市場比較火熱?關鳳峻分析,因為政府已經把土地當做重要的資產來經營,通過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在推動和引導經濟發展的同時能給財政帶來巨額收入。
據業內估算,全國土地資源資產評估價值達25萬億元!捌鋵嵉V產資源的價值更不得了!全國礦產資源潛在價值大約在129萬億元左右。盡管礦產資源在經過開采、加工、冶煉等工藝環節成為礦產品的過程中,價值會有很大的減少,但全國礦產資源使用權的評估價值也會輕松超過25萬億元。然而,人們似乎還沒有像重視土地資源資產價值那樣看到礦產資源的資產價值,還沒有發現礦產資源也是政府經營的重要資產。其實通過出讓礦產資源的使用權,也會使政府獲得大量的資金!标P鳳峻說。
文章還披露,從去年6月份起,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就在全國對礦業權市場運行進行了調查研究。研究組評價:“礦權市場起步良好,游戲規則尚待規范。”
河北一段礦的拍賣起拍價是10萬元,結果實際成交價150萬元,是起拍價的15倍。此類拍賣底價、招標底價與實際成交價格懸殊甚遠的例子,在礦權出讓過程中比比皆是。因為害怕拍賣不出去,所以一些地方就將底價壓得很低。
關鳳峻說,從目前的實踐看,招標、拍賣還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一方面是底價與評估價之間沒有建立起相關的聯系,還沒有一套理論和方法支持從評估價到底價的過渡;另一方面,也還沒有建立起一套規范的操作程序。這樣進行的招標、拍賣,讓人總會感到有點缺憾。作為研究人員,他們建議盡快完善招標、拍賣的程序,并使之規范化、制度化。
文章指出,礦權出讓的收益如何分配,自然是人們很關心的問題,可現在國家對出讓礦業權所得沒有明確的收益分配規定。而利益分配格局直接影響礦權市場發展的進程。
中南某省一個磷礦的采礦權被一家公司買走后,這家公司發現,和當地的關系很難協調,只好又退出了。不久,另一家公司愿意出資700萬元購買采礦權,可是礦區所在的村子卻提出,如果不出資500多萬元修路,就別想拉走1噸礦,每拉走1噸礦還要交3.5元的道路維修費,交給鄉鎮3元的管理費,此外還要交青苗費、林地占有費等諸多費用。結果第二家買主也被嚇走。
針對這種情況,專家分析說,礦業權市場的建立帶來了礦業利益的重新分配,除國家在市場中獲得本來應該屬于自己的那部分利益外,對其他不同利益主體都會有影響,尤其是對那些長期依附于礦山的村鎮。礦業權市場形成后,各種費用都透明化了,村鎮一級的一些隱性收入隨之消失,他們的利益得不到平衡,就會干擾礦業權的市場化進程。礦業權收益要在各級政府之間分配,更要在國家和民眾之間分配。這個分配應該是首要的和更重要的。如何分配,有關部門應該盡快拿出方案。
文章強調,實際操作中還有很多難題。專家舉例說,市場上有的礦權是有償取得的,有的礦權是原來由行政審批無償提供的,他們之間的競爭必定不平等;有關部門規定,對礦業權的評估結果不再進行確認,這樣,評估的客觀真實性如何保證?
專家學者認為,市場還需要明確、完善多項相關規則,現有的礦業權交易法規僅僅是行政法規和部門規定,還沒有形成系統的礦業權市場交易管理條例。
關鳳峻特別強調,即便是同種礦產,由于其產地不同,其價值上也會有很大差距。同樣,礦業權的交易價格也會由于地域不同產生差距,甚至有可能東部一個沙石礦的礦業權價格要比西部的一個金屬礦床的礦業權價格還要高出許多。這說明市場的需求強度不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按市場規律辦事,賣不出好價錢的應該暫時不賣。
他建議,東部的礦業權應加快招標、拍賣的步伐。從宏觀和戰略上考慮,可把西部資源視為儲備資源,不必急于出讓。(劉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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