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冬發自北京
一項新的改制方案最近正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醞釀。一位接近中國人壽高層的人士8月27日告訴記者,該方案將以1999年為界,將中國人壽分成母子兩家公司,1999年之前的資產和保費收入歸母公司所有,1999年之后的歸子公司。再由子公司吸引外資保險公司參股并上市。上市地點選定香港。
據透露,這項新的改制方案還沒有得到國務院的正式批準,但目前的基本態度是正面的。
今年,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改制問題被監管部門擺在了工作的重點位置上?墒,改制的進展一直以來卻不盡如人意。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再保險、新疆建設兵團四大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談及此事均諱莫如深。
甩掉包袱輕裝上市
知情人士透露,中國人壽新方案以時間劃分,分拆界限定在1999年,是因為這樣子公司可以擺脫利差損的陰影。
央行在1997到1999年3年間的6次降息給中國壽險業造成了嚴重的利差損。有學者在去年估算,中國壽險業在這3年累計的利差損達到500億人民幣。如果以1999年中國人壽69.2%的市場份額計算,中國人壽的利差損將近350億。事實上,這還是一個保守的估算,因為中國人壽在1998、1997兩年的市場份額更大。
1999年以后中國人壽的新增保單則不存在利差損問題。這部分資產很可能會吸引更多的外資保險公司的目光。
據透露,中國政府要求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改制必須滿足兩個先決條件:一是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二是國有資產必須處于控股地位。但由于國際知名保險公司也有要么不控股,擠掉國有資產水分降低其價格,要么同意保持國有資產的價格,但必須控股的心愿,因此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改制遲遲不能向前推進。這組難以調和的矛盾成為改制的兩道“死穴”。
據悉,目前和中國人壽談判的外資保險公司大都處于觀望狀態,“死穴”問題能否解決事關合資成敗。而以時間劃分的這項新方案恰好可以解決“死穴”問題。
另外,根據中國現行的《保險法》第87條的規定,一旦有壽險公司被撤銷或破產,如果其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將把這家公司的人壽保險合同及準備金指定其他壽險公司接受。在國有控股的狀態下,由中國人壽接受的可能性很大。資產分離之后,子公司又可以避免這部分風險。
母子關系難解操作難題
不過,一位業內資深人士認為,新方案在實際操作中仍然可能遭遇一些難題。
首先,選擇在香港上市使外資有可能在資本二級市場上通過買賣股票取得對中國人壽的實際控股權。
其次,將國有資產做這種分離將遭遇法律空白。國有商業銀行根據央行的相關法規將由不良貸款造成的資產剝離成立資產管理公司,而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大部分資產來自于老百姓的保費收入,做這樣的剝離在內地還沒有先例。
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資產分離之后人員如何分配,其待遇如何界定也是擺在中國人壽面前最實際的問題。用上市子公司創造的利潤填補母公司的“缺口”是解決利差損的途徑。但在操作中,母公司和子公司工作人員怎樣分離?其人員待遇應該統一還是有所區分?“看似不大的問題在國有公司都是不容易解決的!痹撊耸糠治稣f。
《國際金融報》(2002年08月29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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