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汪之
挾著銷售額過270億美元、全球第二大飲料公司名頭的百事公司,在中國開展業務20年來,第一次遇上了真正的難題。
“我們真的是忍無可忍了”。百事可樂在中國的業務、投資執行機構——百事(中國)
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春佳8月5日在北京透露,百事公司已在更早幾天,向設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提出仲裁,要求依法終止與在四川成都設立的合作企業——四川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百事)的所有合作合同和協議,并要求合作企業中方就其違約違規行為給予經濟賠償。
百事可樂亞太區業務的首席法律顧問王捷介紹,從嚴格的法律角度,所謂“終止與四川百事的所有合作合同和協議”,有三個層面的具體內容:一是作為百事可樂商標擁有者的母公司百事可樂,與四川百事終止百事可樂商標使用許可;二是終止百事可樂在中國直接管理控制的濃縮液廠家,同四川百事的濃縮液供應合同;三是百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與四川百事中方終止所有合作合同。
無論從何種角度解讀,這都是一個令人吃驚的“重大事件”。
在李春佳總經理看來,20年間與主要競爭對手在策略、營銷,乃至廣告上的直接碰撞,反倒沒有什么“有失常態”的地方。
而本應該是緊密的“利益共同體”的四川百事公司合作中方,卻因為對每年都可創造不薄利潤的四川百事的實際控制權,同百事可樂、乃至原先的合資中方的主管單位——四川省廣播電影電視局,展開了長達數年的紛爭。
自從去年7月份四川百事中方——名義上仍為最初合作時的四川省廣播實業開發公司,實際上已變更為四川省韻律實業開發公司——牽頭召集百事可樂在中國市場的15家合資(合作)罐瓶廠中的14家,在成都秘密聚會,并且,按照四川百事中方當時接受本報記者的說法,那次聚會的議題只有一個:“14家罐瓶廠的中方代表,如何聯合在一起,應對百事在中國的壟斷經營。”李春佳總經理隨后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反復強調:“那次會議,百事可樂事前沒有收到任何邀請,事后也沒有收到關于會議內容的任何通報。”百事可樂公關總監楊美虹女士對那次罐瓶廠會議還補充了這樣一個事實:除了四川百事中方,那次會議上發言“攻擊”百事可樂的,其實還只有另兩家罐瓶廠。
而當時四川百事合作中方則在盡可能多的場合歷數百事可樂的“罪狀“,如“百事可樂壟斷濃縮液價格”、“壓制中方自創飲料品牌”等等。
不管怎么說,自14家百事罐瓶廠“成都會議”后,猜忌和攻擊,已經成了四川百事的“家常便飯”。
由于媒體的反復放大,“保護民族飲料工業“,一時間似乎也成了四川百事風波的主題。然而,本報自去年年中就開始對四川百事予以持續關注,記者手頭掌握的大量一手材料,恰恰表明,對四川百事實際控制權的爭奪,才是百事可樂、四川百事合作中方、四川省廣電局等各方紛繁蕪雜的利益糾紛背后的真正核心。
利益之結
各方潛在的利益沖突,其實從1993四川百事成立伊始,就已埋下。
根據四川省廣電局2001年對四川省脫鉤工作辦公室的一份回函(川廣字(2001)24號),當初四川廣電巨牽頭同美國百事可樂集團合作成立四川百事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發展四川省廣播電視事業”。
回函中就此具體提到:“為保證廣播電視飛速發展對資金的大量需要,并努力減省財政的壓力,我局按改革開放方針,走‘引進外資’、興辦實業、多渠道積累資金的道路,為全省的微波線路建設、廣播電視高塔建設、及省彩電中心等籌集資金。”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四川省廣電局經過四年的艱苦談判,在“四川省委、省政府及省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于1993年年初同美國百事達成了“引進外資發展廣播電視事業,促進四川經濟發展的一攬子計劃。”為組建四川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當時四川省廣電局煞費苦心,出資200萬元成立“四川省廣播電視實業開發公司”,其法定代表人由廣電局直屬單位四川人民廣播電臺職工胡奉憲擔任。
1993年8月18日,四川省廣電實業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廣電實業”)與百事可樂正式簽訂合同,合作經營四川百事,中方占股73%,百事可樂占股27%。四川百事的董事長,仍由胡奉憲出任。四川省廣電局這樣解釋廣電實業開發公司成立時的200萬出資:廣電局“自有預算外資金40萬元,自有房屋汽車設備折價153萬元,自有文件柜等流動資產7萬元,合計200萬元撥給實業公司作注冊資金。”然而沖突,很快在注冊資本這一環節上爆發。
1995年4月10日,廣電實業提交報告要求四川廣電局調整公司注冊資本,提出除“移交原保險柜等資產共計11362。78元作為實收資本”,并得到了廣電局計財處的文件批復。
按照四川廣電局方面的說法,一得到同意調整注冊資本的批復,廣電實業“即在1995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中,將實收資本調整為11362。78元,并開始由該公司個別人員四處散布,以圖達到將部分國有資產轉到私人手中。。。。。。”
不過,在次年的工商年檢中,四川省工商管理部門要求廣電實業恢復實收資本金為200萬元,四川省國資局隨后也作出了類似決定。
但四川廣電在給四川省脫鉤辦的那份函件中認為,廣電實業多年來實際上并未按照工商部門和國資局要求調回資本金。
記者向四川百事現任中方董事之一屈之的先生,求證上述相關細節,屈之的未做任何評論。
控制權轉移謎團
廣電實業資本金爭執背后,是一場同四川省廣電局、百事可樂、四川百事中方利益切身相關的控制權“激戰”。
在8月5日北京的那次記者會上,百事可樂大中華區總裁朱華煦和百事中國投資公司總經理李春佳,言語間均多次隱隱提及了“四川百事風波”中原廣電實業及四川百事董事長胡奉憲的“特殊作用”。
而四川廣電局的知情人士證實,自四川百事成立至今,胡奉憲確實一直是四川百事和廣電實業的實際控制者。
四川廣電局的資料披露,按照四川百事成立時合作雙方協議,四川百事董事會成員由六人組成,中外雙方各有三人,而中方董事應由四川廣電局委派。
但實際經營過程中,四川廣電局表示,“三名中方董事中除董事長兼總經理胡奉憲為我單位正式職工外,其他二人均由胡奉憲個人決定,其中一人為我單位退休職工,另一位是停薪留職人員。”記者就此向四川百事現任中方董事屈之的求證,屈未作回應。
如果說,1995年發軔的那場有關廣電實業注冊資本金的糾紛,雙方態度還相對“平和”的話,則隨后接二連三發生的沖突,則更多了幾分“火藥味”。
1997年,鑒于四川省廣電局同廣電實業實際存在的分歧,并實際上影響了百事可樂在四川百事的所應享有的權益,當時的四川省政府高層曾作出決定,調整四川百事中方的董事人選。
但四川廣電局在隨后出具的一份文函中認為,對四川百事中方董事成員的調整受到阻礙,從而導致中方投資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
百事可樂的管理人員透露,1997年百事可樂同四川百事中方管理層發生糾紛的直接原因,是因為當時百事可樂發現有四川百事高級管理人員,開辦一家廣告從事四川百事的飲料廣告業務。而這是百事可樂國際化財務規則所不容許的。
同樣,1999年8月中旬,四川省廣電局決定在廣電實業成立黨支部,同時負責四川百事的黨建工作,但同樣“因為廣電實業擅自指定臨時招聘人員成立了另一個‘黨支部’,以此與局黨組組建的支部抗衡。該工作至今受阻。”
四川百事的盈利
眾口紛紜的四川百事風波中,一個普遍被關注的焦點問題是,四川百事經營多年來的利潤分配情況。
根據記者手頭掌握的確切材料,四川百事1995年8月正式投產,至1996年底止累計虧損402。7萬元,1997年便扭虧為盈,利潤大幅增加為1080萬元,1998年這一數字為1883。3萬元,1999年更增加至2656萬元。
以此推算,扣除虧損后,到1999年底止累計可分配利潤5217萬元。由于百事可樂1994年用250萬美元又增購了5%的分紅權,故按中方68%的實際利潤分配權計算,廣電實業可分回利潤3547。6萬元。再算上2000年的分紅,廣電實業可分得利潤更高達5600萬元。
而根據廣電實業報告,公司截至2000年實際分回利潤僅`1280萬元,上交廣電總局更只有160萬元,并且這160萬元全部在四川百事管理費中列支。
與此同時,四川廣電局的財務狀況卻不容樂觀:2000年四川省財政下撥給廣電局的資金為4200萬元,而負責廣播電視龐大的基建工作的四川省廣電局當年實際支出高達3。9億元。
由此,四川省廣電局想方設法想將四川百事實際控制權收回,并借1999年中大規模展開的四川省“政企脫鉤”的趨勢,于2000年8月報請四川省財政廳批準,將廣電局持有的廣電實業股權移交給廣電局后勤服務中心。但實際操作過程中,負責“政企脫鉤”部分工作的四川省脫鉤辦,最后同意將四川百事的中方股權,移交給了后來成立的“四川省韻律實業開發公司”。
廣電局和百事可樂由此都在不同場合提出質疑,認為“四川百事中方實際控制權在不為人所知情況下,發生了變化。”屈之的則認為,四川百事合作中方性質,并沒有絲毫改變。
這,最后也成了“四川百事風波”公開化最深層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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