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邁
從9月1日起,國務院新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將正式開始實施。在新的《條例》中,醫療事故的范圍明顯加大,取消了責任事故和技術事故之分,統稱為醫療事故,且醫院和醫生在事故中的賠償額明顯提高。在此形勢下,久被冷落的醫療責任保險在近期受到了各家醫院前所未有的重視。
在昨天召開的“中美醫療責任保險學術研討會”上,衛生部醫政司醫院管理處張宗久表示,新《條例》實施后,將使醫患雙方的權益得到更好的保護。但目前迫切的問題是,如何建立起一套好的責任保險體系,一方面使醫療風險得到有效的分擔,另一方面也保證對患者的賠付落到實處。張宗久稱,現在有關部門正在與中國人保、太平洋、平安等國內實力較強的保險公司積極接洽,就保險產品的費率等問題進行探討,以滿足醫療機構及患者的需求。
事實上,國內人保等財產險公司早在幾年前就開發了醫療責任險,但是這一險種在市場上的推廣情況卻并不理想。根據中國人保北京分公司提供的數據,該公司自2000年6月開始在北京地區推出醫療責任險以來,共有10家醫療機構投保,保費收入300萬元;共計處理賠案25件,已支付的賠款為80萬元,平均每起賠案的賠款為3.2萬元。造成醫療機構投保率低的原因在于,過去對于醫療事故的補償較低,例如一級死亡事故的補償額僅為3000元。而醫療責任險屬于高費率險種,所以,在出現醫療爭議的情況下,醫院更愿意自掏腰包解決。
不過,新《條例》實施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保險需求將大大增加。首先,醫療事故從過去的三級增加到了四級,增加了“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一條,醫療事故的范圍明顯加大。同時,在《條例》中,明確規定了各級事故的11項賠償標準。另外,醫療事故的鑒定制度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長期以來醫療技術事故鑒定一直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而今后將由醫學會進行,必然會減少有爭議的鑒定結果的數量。隨之而來的是,醫療機構支付的賠償費用可能會大幅提高。
美國霍頓集團職業責任保險部副總裁梅狄向記者介紹,在美國,醫療事故引發的賠償訴訟金額非常驚人。在霍頓集團過去處理的賠案中,有一起案例是孕婦在醫院生產時,孩子的胳膊受傷并留下殘疾,醫院必須為此支付300萬美元的賠償金。盡管國內對一般性賠償進行了封頂,但醫療機構仍有可能無法承擔高昂的賠償費用,運用商業保險手段規避風險成為了必然選擇。
據悉,北京的很多大醫院都已經有意向投保醫療責任保險,目前正在進行對保險公司的選擇。有關部門也在與保險公司商談,確定更為合理的保費計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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