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銀行扣押客戶炒匯所得,有銀行先“埋單”再補漏
--對于故意利用銀行外匯交易系統漏洞的行為,有業內人士認為不能單方面怪客戶,銀行應首先檢討自己。
新快報訊(記者蔣江敏)據《北京娛樂信報》昨天報道,因為炒匯方法受到質疑,有“
炒匯超人”之稱的夏先生被銀行全部扣押了47萬美元的炒匯所得(從1999年5月至2000年6月通過外匯實盤交易獲利加本金),因為不服在前天把交通銀行北京分行告上了法庭,要求交行返還他這筆錢并支付利息。而記者采訪其他一些銀行時發現,它們和交通銀行北京分行的做法不同。
炒匯方法被質疑
據了解,交行之所以堅持扣押47萬美元,是因為該行認為夏先生的炒匯方法有問題:其操作的基本程序執行了交通銀行于事件發生之前頒發的《個人外匯買賣業務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所規定的操作步驟,但操作到電話語音提示的某一步驟時,持續按住電話某一按鍵,致使交易價格被鎖住,待出現高于被鎖住價格時,再將該按鍵松開,完成交易,夏以此手法在短短一年內,獲利加本金共得47萬美元。
夏先生稱:當交通銀行北京分行西單支行發現這一情況時,以機器故障為由,拒絕其取款,以黑客入侵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并派保安員限制其自由,還將其獲利及本金共47萬美元扣押,轉入了交行職工鐘某的個人賬戶。
是否“違規”各執一詞
夏先生的操作是否違反《指南》成為了本案的焦點。夏認為自己正確使用了《指南》上規定的按鍵功能,那么由此操作而帶來的47萬美元就是其合法所得,理應受到法律保護。在法庭上,審判長曾問被告交行:“交通銀行提供的《指南》上是否禁止這種操作?”交通銀行答:“沒有”。
但被告交行強調:夏在外匯實盤交易的操作中,故意長時間按住某鍵的做法,使銀行的系統長期處于占線狀態,交易陷于停頓,以此來獲得的暴利,屬于非法。交行還出具了一份證據:夏已交代了其通過操縱電話交易系統獲取非法利益的違法事實,并向公安機關出具了悔過書,承認了犯罪事實。不過夏一再強調悔過書所顯示的內容并非自己真實意思的表達,而是在受到交通銀行保安員的恐嚇,人身自由被限制的情況下,為了盡快獲得自由不得已為之的。
中行曾為同類炒匯者“埋單”
不管夏先生與北京交行之間的官司最后會有一個什么樣的結果,昨天記者意外得知,中國銀行也有過同樣的遭遇,該行的做法是二話不說就給炒匯者支付了炒匯所得。在事情發生之后馬上檢討了自己的電話交易系統并作出修改,使之更加完善,填補了漏洞。目前,炒匯者在報價之后如果10秒鐘之內不按“確認”鍵,該筆委托就會被自動取消。該行并不知道北京交行與夏先生之間的事情,而是在注意到有客戶的報價異常及成交量異常放大后查出問題的。
不知道廣東中行到底碰到了多少個像夏先生這樣的“刁民”,所造成的“損失”又有多少,但據說是中行可以“承受得起的負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銀行人士說,像中行這樣的處理辦法其實是比較明智的,因為之前的炒匯操作指南里確實沒有對夏先生那樣的操作方式作出特別規定,現在有客戶很“聰明”地發現了這種取巧的獲利途徑,那銀行只能是自認倒霉———但吃一塹長一智,發現問題后立刻“亡羊補牢”,這時主動權就在銀行手里,除了修改電腦系統,還可對操作指南作出修訂,以防止再度發生不利于銀行利益的事情發生。現在的廣東中行再也不會吃這樣的啞巴虧了。
規章需要不斷完善
利用銀行漏洞謀利是否合法?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目前我國的確沒有任何法律或法規規定夏先生的這種炒匯手法是否合法。據報道,2000年6月,一些銀行在得知此事后,都相繼對操作程序進行了修改,這種情況不會再發生了。
某銀行一位資深外匯交易員指出,很明顯夏先生是在故意利用銀行外匯交易系統的設計漏洞,鉆了空子。但他覺得不能單方面怪客戶不道德,銀行首先應當檢討自己沒有做好的地方。以外匯交易的操作系統來看,由少數專業人員研究出來的技術,可能要面對成千上萬個客戶的“研究”,再完善的系統也難免會存在“軟肋”,但這種壓力對銀行來說應該是好事,它會成為推動銀行不斷創新不斷前進的動力。
有業內人士認為,現在高科技手段越來越多地應用到銀行服務領域,而這個過程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過程,像炒外匯會碰到這樣銀行想不到的問題,今后也可能會出現在其他業務身上,所以銀行還需要在防范風險方面做更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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