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19日,上海市領導向國務院領導致信(關于上海鉆石交易中心項目進展情況的匯報),受到國務院領導的充分重視。
1997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領導向國務院領導匯報了上海鉆石交易中心項目情況,國務院領導指示組織有關部分的同志對國際知名的鉆石交易中心進行考察。
1997年11月26日至12月14日,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牽頭,國家有關部、委、局、署和有關方面共同組團赴比利時、以色列、英國、美國、泰國考察,形成專門報告報國務院領導,對上海鉆石交易中心的建立和發展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1998年4月,國務院領導充分肯定了《關于上海鉆石交易中心項目國外考察情況的報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政策建議。
1998年4月8日和7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兩次向國務院請示,請批準建立上海鉆石交易所及其籌建方案。
1998年9月10日,上海市政府有關方面領導主持召開“上海鉆石管理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研究上海鉆石交易中心籌建工作。
1999年7月26日,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向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上報《上海鉆石交易中心籌建方案》。
1999年12月27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上報國務院《關于籌建上海鉆石交易中心有關問題的請示》。
2000年2月,國務院正式批準上海組建國家級的鉆石交易中心。
2000年3月10日,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正式下發《關于籌建中外合資上海鉆石交易所的通知》。
2000年4月30日,上海市委、市府批復成立“上海鉆石交易管理領導小組”和“上海鉆石交易聯合管理辦公室”。
2000年9月15日,上海鉆石交易聯合管理辦公室召集上海鉆石交易所(籌)中方發起人會議。
2000年9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交了《關于建議調整國家鉆石交易稅收政策的請示》。
2000年10月27日,上海鉆石交易所成立大會在上海浦東金茂大廈隆重舉行。
2000年11月13日,胡錦濤在上海市領導黃菊、徐匡迪的陪同下視察了上海鉆石交易所。
2000年12月20日,上海鉆石交易所舉行首屆會員大會,大會選舉產生了首屆理事會,通過了《上海鉆石交易所章程》。
2001年6月1日,上海市政府有關方面領導專程赴京向國務院辦公廳領導匯報鉆石進出口管理和稅收政策調整等問題。
2001年7月,上海市領導向國務院領導匯報工作,在有關上海鉆石交易所發展狀況的議題上,受到國務院領導的高度重視。
2001年8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下發《關于鉆石進出口管理和稅收政策問題的復函》。
2001年11月初,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達《關于鉆石及上海鉆石交易所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從200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鉆石交易政策。
2002年5月底,鉆交所聯合管理辦公室轉發了國家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進出上海鉆石交易所鉆石監管辦法》和《海關總署關于執行進口鉆石及鉆石飾品相關政策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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