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何保勝
6月13日媒體載文指稱,誰也無權任意抬高儲蓄門檻,那么,小額存款到底該不該收費?央行有關人士稱,管理辦法出臺前任何擅自收費行為均屬違規。
前不久,廣東東莞兩家國有商業銀行擅自抬高儲蓄存款門檻,個人儲蓄存款不足2000
元的不予開戶一事被媒體披露后,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目前這一行為已被停止。另據透露,央行正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有關金融企業服務收費的管理辦法,這一問題有望盡快解決。誰也無權抬高儲蓄門檻
對廣東東莞兩家銀行把存款開戶的門檻設在2000元一事,央行廣州分行有關人士指出,中資商業銀行設置門檻、實行服務收費,符合國際慣例。目前,央行的監管規章上沒有這方面的限制。
他同時批評了一些國有銀行在競爭中相互降低門檻、不計成本地降低服務收費的行為。他指出,如此惡性競爭,將導致整個行業利益受損,不利于行業發展。該負責人還向《羊城晚報》記者算了一筆賬,東莞市有500多萬外來工,其中大部分打工者的工資都是通過銀行發放。但據調查,這500多萬個賬戶中,約有30%的賬戶已成為“死戶”。也就是說,自從實行實名制儲蓄以來,這些賬戶都沒有發生過一筆業務往來。值得一提的是打工者的賬戶里,不少只有1元存款。但對于這1元存款的賬戶,銀行仍必須計算利息,且所有成本等同于一個存款達到上百萬元的賬戶。
盡管央行廣州分行的有關負責人對東莞兩家銀行設置存款開戶門檻表示了認同,也理解銀行此舉,但央行總行有關人士認為這是違規的,應該被“叫停”,因為誰也無權任意抬高儲蓄門檻。銀行收費醞釀清理門戶
日前,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李禮輝說,中資銀行正在醞釀對100元以下的賬戶收費。李禮輝還透露了一個以前未公布的數據,“工行總共有1億的個人客戶和40萬的公司客戶。而100元以下的賬戶共有2018萬戶,占總賬戶的5.16%,在這些賬戶中平均每戶的存款僅有13元。”
他說:“我們管理100元賬戶的成本,與管理一個100萬元賬戶的成本基本上是一樣的,100萬元的客戶至少可以給我們帶來3%的存貸利差,而這些100元以下的賬戶,我們是賠本賺吆喝,費力不討好的買賣。既然如此,中資銀行為什么不能用收費抬高門檻,更好地經營優質客戶呢?”
當然,李禮輝的說法只是一個政策建議或專家意見,并沒有法規效力,具體的收費問題還得等到國家有關部門下達具體文件后才能執行。
據介紹,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一些中資銀行已開始小心翼翼地嘗試收費服務,只是沒有像東莞兩家銀行那樣暴風驟雨式的展開。從5月1日開始,工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把原來免費辦理的銀行卡改為每張卡收取5元的服務費。該分行一名業務負責人說,原來辦卡不計成本,不少市民圖時髦辦卡,多的甚至不只一兩張,卻從來不用,對銀行來說只有增加成本,而沒有收益,對社會資源來說也是一種浪費。今后,銀行還要定期清理掉一批“死卡”,或對銀行卡收取一定的年費。
銀行界人士認為,今后的發展方向是希望客戶分流,銀行柜臺主要為大客戶提供服務、比較復雜的信貸、理財咨詢等業務。而對小客戶的一般存取款業務,則通過電話銀行、自動提款機、網上銀行等提供服務。
可以看出,中資銀行對收費服務已躍躍欲試,首要的是急于對那些躺在銀行里睡大覺的小額賬戶進行清理,這也是商業銀行為降低運營成本、提高效益而發自內心的迫切需要。收費午餐:外資銀行惹的“禍”
3月21日,花旗銀行在上海宣布對其存款余額在5000美元以下的客戶收取6美元的賬戶管理費,引起極大關注。銀行業內的反應是,外資銀行在運用價格策略網羅高端客戶。上海一個叫吳衛明的律師還以“亂收費”為由將花旗銀行告上法庭。
4月19日,匯豐銀行北京分行在其小會議室里舉行了一個小型發布會,其分行行長劉展智介紹,匯豐銀行對在半年內月均存款余額在2000美元以下的賬戶要收取20美元或等值貨幣的賬戶管理費。據悉,即將開展這項業務的東亞銀行可能對存款余額在1000美元以下的客戶收取賬戶管理費。在外匯存款市場,高中端客戶這塊“大蛋糕”正在被外資銀行運用價格策略相繼切割享用。
前不久,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的黃碧娟女士以一名金融從業人員的角度坦承:每一個行業生存都要賺取一定的利潤,服務收費是銀行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內在需要。銀行賺錢的渠道,不外乎存貸款的利差收益和收費兩條路。
以前銀行不收費,是因為有足夠的存貸款利差,但如果一個小儲戶存入銀行的錢很少,銀行放貸賺的錢還不足以彌補銀行為之服務付出的成本,收取一定的費用,應該是一個比較公道的做法。如果拿大客戶那里賺的錢去補貼小客戶,對大客戶來說反而是不公平的。
據了解,目前,國外銀行40%的利潤都來自服務收費,花旗銀行更高達70%。而我國中間業務發展緩慢,國內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這一比例僅為1%-2%,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大約達到10%。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服務不收費,銀行缺乏創新的積極性。除了結算業務無論金額大小一筆收取0.5元外,其他很多業務例如代收的手機費、電話費、水電費,代發工資等業務都是不收費的。銀行中間業務服務成了吸儲的附贈品和手段,有點像抱著金娃娃到處找錢的感覺。外資銀行收費為何沒挨板子?
外資銀行在國內掀起的收費服務潮一浪接著一浪,但奇怪的是,從未見金融監管部門出來就此進行表態:外資銀行收費服務,設置儲蓄門檻,是違法還是合法?
國務院新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于2002年2月1日已開始正式實施。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業務范圍內,開辦新的業務品種的,應當在開辦之前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外資金融機構的存款、貸款利率及各種手續費率,由外資金融機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確定。
根據這個規定,業內推測,花旗、匯豐銀行等收費業務可能是央行批準的,至于批準的理由,當然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確定”,而“有關規定”一語卻是定義模糊,隨意性也很大,因為“有關規定”可以隨時變更。
為了應對加入世貿組織帶來的挑戰,我國有必要制訂一部以國民待遇為基準的《外資銀行法》,規范中資銀行與外資銀行之間的競爭,規范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的業務經營活動。不然,很有可能出現賺錢的業務全被外資銀行握在掌中,賠本賺吆喝的業務讓中資銀行“通吃”的局面。
隨著花旗、匯豐、東亞等外資銀行在國內打出服務收費的旗號,中資銀行的服務收費問題也已被提上議事日程。銀行業協會已于去年8月份向央行提交了一份《調整中間業務收費的建議》。據悉,對銀行收費具有決定權的兩家主管部門——央行和國家計委正在協調。
如何確立一個公平、合理的收費機制,哪些由國家統一定價,哪些由銀行業自行協調,尚是爭論的焦點。不難看出,外資銀行服務收費雖然在媒體上被炒得天翻地覆,而中資銀行要想“照葫蘆畫瓢”也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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