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牛衛國李建瑋洛陽報道】
-事件
河南省企業調查隊2001年在全省7個市,對300多家中小企業作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80%的企業存在資金困難;在60%的信用等級在雙A級以上的企業中,貸款時銀行認可
率也僅15%。融資難依然是中小企業邁不過去的坎。
近年來,基層銀行信貸權限不斷上繳,使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越發突出。人行鄭州中心支行2001年的一份調查顯示:主要服務對象是中小企業的縣市支行,大部分已經沒有信貸決策權。在國有商業銀行鄭州市、縣支行,除農業銀行在綜合授信額度內有50萬元以下的流資貸款權,其它行均沒有新增流資貸款權,只有小額存單質押貸款、個人消費貸款權,對于流資貸款只有推薦上報權。
由于貸款權限上繳,省行對于基層企業狀況又不甚了解,各市中小企業往往越過最后的審批關。即使通過審批,貸款平均到位周期也在3到6個月之間,有些貸款甚至1年后才能到位。
記者獲悉,在開封、安陽等市,一些企業為解決融資問題成立一個“內部銀行”。與職工協商后,每月將工人工資的10%左右存入一個固定賬戶,積累后當作流動資金使用,由企業發放略高于銀行存款的利息,等到用款時,集中提取,周轉使用。對于一些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而言,往往在較短時間內便能籌集幾十萬的資金。
但是在許多銀行看來,不貸款給中小企業是因為風險太大。廣發行鄭州分行統計顯示,該行現有的不良貸款中,75%來自中小企業;交行鄭州分行的不良貸款65%也是中小企業拖欠的。
-鏈接
信保中心不大管用
□牛衛國李建瑋
盡管到2001年底,河南全省18個省轄市內有15個相繼成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但全年僅開展業務不到8000萬元。信保中心面臨尷尬。
據統計,河南全省70多萬戶企業中,中小企業占99%,經濟總量上中小企業銷售收入超過50%,GDP超一半,稅收占40%,吸納就業人員75%左右。但全省各市的信保中心去年一年才開展擔保業務65項,加上省信保中心的19筆業務,共計84項,省市合計共計1億多元的擔保額。
據河南省信保中心介紹,這點擔保額實際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
銀行:利潤分攤風險獨擔
河南省信保中心目前資金分存省內3家銀行,也即是說,只能與這3家銀行開展業務。
信保中心同志告訴記者:與3家銀行的合作全是信保中心承擔100%的責任,但就是這樣的條件,有的銀行也不愿意。安陽市信保中心目前已與當地4家銀行簽訂了合作協議,但銀行要求信保中心承擔全部風險,并負風險連帶責任,費了好大勁,才談到只負責本金風險。銀行的這種做法等于是將風險全部推向了信保中心。
按財政部的規定,信保中心單筆款額不能超過資產總額的10%,但許多銀行與信保中心合作時,又加上了另一個條件:單筆貸款不能超過信保中心在本行存款的10%。兩個10%下來,對于資金實力本就欠缺的信保中心而言,業務規模大大受限。據統計,2001年河南省市級信保機構單筆擔保額平均僅
為50余萬元,在一些資本金只有200萬至300萬的市,如果資金只分存3家銀行,也就意味著每筆擔保貸款額只能在10萬元以下。
缺乏配套政策
由于信保中心所面對的主要業務對象是風險相對集中的中小企業,許多企業信譽度不高,大多從未有授信記錄,擔保風險較高,按規定,信保中心每年可以有5%的合理風險損失,但是如果發生風險,責任如何承擔、風險如何補償卻沒有任何明確的政策。
在擔保收入上,各地的信保中心都是自收自支,每年的收入按其擔保金額的2%提取,但用2%的收入實在難以彌補5%的風險。以河南省信保中心為例,2001年擔保收入總計42萬元,但目前未到期的責任準備金和風險準備金就達50萬元。雖然中心沒有發生一起風險,但是缺乏風險補償機制,不但做大業務顧慮重重,而且時刻面臨著生死考驗。
杜絕行政干預,也是信保中心健康發展急需解決的問題。河南省信保中心成立之初,省長曾專門召集有“干預權”的相關部門負責人開會,明確不許干預信保中心的業務開展,但在各市情況卻并不樂觀。在某市,一家企業通過信保中心申請貸款,信保中心通過調查發現這家企業已經處于司法程序中,便予以回絕,但當地財政局長一個電話便命令擔保,因為財政局是信保中心的出資人。
明確法律地位也是信保中心的一個呼聲。一些專家認為,目前信保中心與銀行的合作依據是信保中心成立前頒布的《擔保法》,強調債權人的利益,對擔保人要求相對苛刻。但對于本意在于由財政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同時有助于銀行擴大業務分散風險的中小企業信保中心而言,尚需重新明確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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