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經濟發達國家,空難也原本難以完全避免,其實這也是保險公司航空保險的生意之源。而一個月來兩場災難相繼臨頭后,人們發現中國的保險業還有不少不甚清晰的問題需要認真反省
航意險暴露“真空地帶”?保險條款多項都是空白。萬一出險,遇到同名同姓的同機乘客如何區別?誰是受益人?
本報記者魏璇
中國北方航空公司“5·7”空難相對于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4·15”空難,給人更沉重的打擊是全部103名乘客及9名機組人員無人生還。“5·7”空難稍微慶幸的則是購買航空意外險的乘客比例稍有增加。據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調查顯示,“5·7”空難的103名乘客中,有33名在北京首都機場購買了航意險,占總人數的32.03%;不排除有乘客在其他城市購買了本次航班航意險的可能。
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連續發生兩次空難,使航空意外保險再度成為公眾討論的熱點。這一認真就發現了不少漏洞,乘客難免生疑——買了航意險,我的利益肯定能得到保障?
疑問出在保險條款不完善有過在首都機場購買航意險經歷的乘客可能注意到,從窗口買到的保單的第一聯被作為憑據留在銷售者手中,乘客手中只有單據的第二聯和第三聯。并且,保單上只有電腦打印的姓名、航班號、時間,至于受益人、證件號碼等其他項目,在保單上都是空白。那么萬一出了險,遇到同名同姓的同機乘客如何區別?由誰享受理賠財產?記者專門到首都機場詢問了航意險銷售人員,但是她的回答卻是“不清楚”;他們只是“按上邊的要求”的去做。而《財經時報》從保險公司得到的回答是:“我們是要求填寫完整保單的。但是大多數保單都沒法做到。我們是委托銷售,沒有辦法控制。”
如此重要的銷售環節的管理竟成了“真空地帶”。
不少在機場購買保險的乘客都把保單帶在身邊,這就多了一個擔心:假如出了意外,作為投保者不是等于沒有了憑證?盡管首都機場銷售航意險的工作人員介紹,機場出售的保單都是通過網絡銷售的,即使沒有保單,也會理賠。但是記者在首都機場隨機采訪的幾位乘客都表示有些“不放心”。
北京地區已經是航意險銷售電腦聯網程度最高的地區了。盡管如此,也并不是各個航意險的銷售網點都能實現聯網。例如通過網上訂票購買機票的時候,往往是乘客提出希望購買保險的意向后,由送票員上門時手工填寫隨身帶來的空白保單。
對保險協會聲明提出質疑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教授就此提出了兩點疑問:其一,由送票員手工填寫的保單的準確率、清晰度如何保證?其二,乘客如何確認與機票一樣大的保單肯定安全送到承保人的手中?郝教授認為,前幾年曾經出現過保單銷售者侵吞乘客保費的事件。現在隨著各方面管理水平的提高,出現這種問題的可能性有所降低,但也不能排除其他人為因素造成保單無效的可能。
同時,如果把航意險保單管理問題放在全國范圍考慮,恐怕更令人無法完全放心。
今年“4·15”空難發生不久,北京保險行業協會于4月18日發表聲明,指出該次空難155名乘客中,有21人在北京購票,他們均未購買航空意外保險。
對于這份聲明,郝教授提出了疑問:21名在北京購票的乘客,可以在全國任意一個城市憑票購買航意險,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如何僅通過在北京地區的記錄,就完全排除這些乘客購買航意險的可能?如果認真進行核實,就必須查清所有乘客在購票后和登機前去過的所有城市,核實他們是否在此期間購買了航意險。而對155名乘客的行蹤逐一跟蹤,無疑是更為龐大的一項工作。也就是說,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僅在北京地區核實后就發表聲明,結論未必完全可靠。
改善管理并不是難事盡管上述種種航意險的保單管理漏洞讓消費者擔心,但是有專家指出,要改善管理并不是一件難事。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朱俊生教授再三強調,銷售者在出售保單時,必須做到每個項目都填寫完全。拿保單的受益人來說,其指定和變更已經有明確規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需要指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如未定份額,則各受益人平均分配享受受益權。被保險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時,可以由其監護人指定受益人。當需要變更受益人時,需要得到保險公司允許并批注。”
此外朱教授建議,在填寫保單時除了乘客姓名,還應該將身份證件的號碼填寫清楚。
至于保單的安全性問題,中央財經大學保險系主任郝演蘇教授提出了并非無法操作的建議:在各個保險銷售點真正做到電腦聯網,確保每張售出的保單都能在網上有所反映。
為了保險起見,保險公司在乘客購買航意險后,還可以明信片作為書面憑證,寄往乘客指定的地點;一旦出險,則可方便理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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