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詳解國際快遞委托書風波郵政與國際快遞企業繼續頂牛
本報記者王堯
“64號文”遭遇炮轟
遭遇炮轟的“64號文”,2月4日由國家郵政局單獨發布。其核心內容是,想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企業,限期到郵政局申報領取“委托書”。
而在快遞企業看來,事情遠沒這么簡單。這意味著,拿了“委托書”,有些過去大家都在經營的業務,就只能由國家郵政局“專營”了。
“5月6日當然是辦‘委托書’的最后期限,否則要我們執法人員干什么?”4月2日,國家郵政局有關負責人首度開口細談最近沸沸揚揚的“國際快遞委托書風波”。
“我們一定要反對掉64號文件!否則,我們的企業必然元氣大傷!敝袊鴩H貨運代理協會同時表態。
直到今天,這場風波中的矛盾雙方仍處于對峙狀態。
在北京市民王先生眼里,關注這場風波的理由很直接:“他們互相打架,以后咱百姓快遞個東西會不會更便宜?”
而專家眼睛里,這場風波卻被解讀為一場政府部門的管理權之爭。而且,這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的第一場“內部摩擦”。
4月的頭兩天,被認為“搞壟斷”的國家郵政局和“沖在前面為快遞公司利益而戰”的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分別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
誰跟誰簽“委托書”
“委托書”到底是什么樣?在國家郵政局,記者被允許看了一眼委托書樣本,但不能復印。
為什么“委托書”上面蓋的章,是各省郵政局的,而不是國家局的?
國家郵政局有關負責人解釋:“因為各省郵政局是企業,國家郵政局是政府!
他強調,“委托”是民事行為,快遞公司可以申請,也可以不申請。如果申請了,守法的公司都批準,并且,領“委托書”只交工本費,當然,還要簽一份合同。
“委托書”在快遞公司眼里不怎么好看。中外運副董事長劉學德說,直到今天,他們與外方合資的幾家快遞公司都沒有去郵政領取“委托書”。
“我們的服務要比郵局快兩倍,反而要受效率比我們差的郵局的委托才能干活,不奇怪嗎?”他問,“這樣做,豈不是先進企業反而成了落后企業的代辦點?”
“我們登記了,將失去一半的業務;我們不去登記,5月6日后連另一半也沒了!绷硪晃豢爝f公司老總這么說。
你死我活的“四不準”
“四不準”是中國國際貨代協會對“64號文”核心內容的概括。
協會秘書長李力謀介紹,“四不準”是:
一,不準做涉及縣及縣級以上黨、政、軍機關的文件、信件業務;
二,不準做寫有公民個人名址的業務;
三,不準做500克以下的業務;
四,不準做資費低于郵政特快專遞資費標準的業務。
多數快遞公司認為,上述第四條最有殺傷力。
而國家郵政局就此解釋,前兩個“不準”,是為了通信安全;后面兩個“不準”,有企業誤讀的地方,因為原文有點繞口。
其實,郵政局允許做的范圍是:“進出境的單件重量在500克以上(不含500克)或單件資費在國家規定的特快專遞資費標準以上的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快遞。”這里的“或”,是指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經營。
對這個限制范圍,外經貿部表示不滿,認為對企業限定得太死。快遞企業更不干了。中國國際貨代協會說,如果按照這個范圍經營,國際快遞公司將丟失60%的市場。因為,有幾個快遞件不寫個人名址?而且,為什么“所有的公司資費都要比郵政特快專遞高?降低成本少收用戶的錢也不行嗎?”
國家郵政局官員解釋:“就是要統一價格。因為按照世貿組織規則,快遞服務屬于通信服務業大類,是實行政府定價的領域!倍,過去一些快遞公司惡性壓價,本身就該規范。
到底誰是“婆婆”
在擁有500多家會員的貨代協會看來,國際快遞業務從1980年進入中國市場開始,就屬于外經貿部管理。外經貿部是他們的“婆婆”。
據悉,直到今年,外經貿部還委托該協會對國際貨代企業進行年審,包括國家郵政局所屬的企業,也到這里年審過。他們認為,如果將來快遞公司到郵政局辦“證”,不僅多出一個“婆婆”,而且,意味著他們在中國經營了22年的市場,必須讓出半壁江山給郵政“婆婆”惟一的兒子EMS。
國家郵政局官員則認為,自己才是這個業務的“婆婆”,“過去也曾反復發文,可快遞公司總是不肯承認,不來登記”。
他說,依據1986年通過的現行的《郵政法》,這些企業一直在從事“超范圍違規經營郵政業務”。
這位官員坦言,國家郵政局和外經貿部,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就為上述業務摩擦不斷。中國國際貨代協會也說:“今年這個風波,早已不是雙方第一回交鋒了!
“委托書”是否有違世貿精神
采訪中,“風波”當事人,無論是國家郵政局官員,外經貿部主管的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還是面臨經營危機的國際快遞公司老總,不約而同地提到世貿精神?删唧w到“64號文”上,雙方理解卻大相徑庭。
李力謀認為,郵政局的規定,是為其設置壟斷開道,與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相背離。他們準備請出中國研究反壟斷的權威,解剖這個生動的案例。
而國家郵政局負責執法的行業管理司負責人則表示,中國信件快遞業務從來沒有對外開放過。而且,加入世貿組織,中國承諾開放的,只是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之外的物品快遞服務!拔覀兪窃谝垃F行的郵政法辦事,符合中國加入世貿自制的承諾”。
有學者認為,其實,這場風波的病灶之一,正是面臨修改的《郵政法》。國家郵政局官員也承認,雖然制訂于計劃經濟年代的《郵政法》需要修改,但是“沒修改前必須執行”。
行政壟斷研究專家周其仁教授則對此次風波公開評論說:“既得利益恐懼競爭的一般邏輯,我們都知道,但常常還會被真實的故事嚇一跳。無論如何,不要讓法律責任、規模經濟和普遍服務之類的大字眼,成為行政壟斷部門手中的人質。”
據悉,《郵政法》已列入國家今年的修法計劃。似乎剛醒過夢來的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表示:“《郵政法》的修改,我們也得發表些看法。”
中國國際快遞市場之現狀
我國境內經批準從事國際快遞業務的公司已達130多家,提供著220多個國家和地區、2000多個國內縣市的函件速遞服務,業務額約50億元人民幣。其中,全球五大快遞公司(DHL、TNT、UPS、OCS、FedEX)的合資企業與中國郵政的EMS同臺競爭。
當前中國市場一年的快遞量為3300萬票,其中郵政的EMS約占33%的份額,其余為五大快遞公司在中國的合資公司分享。而上個世紀80年代初,郵政EMS占有97%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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