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饒鋒偉林海
2000年底,歐盟相關石材產業對我國進口的花崗巖石制品提出反傾銷申訴一案,涉案金額達4000萬美元,涉及企業27家。這是我國石材業第一次遇到也是至今為止最大的一起“國際官司”。
按照國際慣例,如不應訴,反傾銷案即成立,這意味著我國出口到歐盟的石材產品將被課以高額關稅,最終導致中國石材產品退出歐盟市場。
涉案的27家企業有17家在福建省,面對突如其來的“國際官司”,我省企業迅速召開應訴會議,由4家企業代表全部涉案企業參加應訴。經過半年多的取證,我方出示了各項有力證據,使得歐盟相關石材產業不得不于2001年6月6日撤回反傾銷申訴,歐委會也于6月12日終止反傾銷調查,我方終于勝訴。
中國石材工業協會副理事長、省經貿委行管辦郭經偉副主任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通過石材行業此次遭遇的“國際官司”,有兩點啟示:首先是企業要積極應訴,一致對外,不應訴就意味著對不合理裁定的默認,意味著失去市場。應訴要付出相當大的費用,涉訴企業要在行業內部形成凝聚力;其次要規范行業行為,嚴格按照國際慣例,指導企業生產加工行為,學習掌握適應WTO貿易規則,按國際化、標準化進行生產與貿易,自如應對國際市場變化。
責任編輯: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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