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接受消費者全權委托代理的王海在線投訴部,以代理人身份給北京三家商場發出了協商解決糾紛的傳真,陳述了上述法律意見和消費者的索賠請求。其中一家很著名的大商場服務部,在索要傳真的時候費了很多的口舌。對方對G先生們的打假索賠行為很不理解,認為這屬于“知假買假”,他說自己知道這件事情,也請教過消協、工商局、技術監督局和法院等等,關于“知假買假”賠償的問題一直很有爭議,有些部門明確表態不支持這種行為。
雙方探討得非常熱烈,整整兩個多小時的解釋辯論,對方終于勉強同意了王海在線的觀點,給了傳真號碼,答應找有關部門咨詢后,看過傳真再答復。
現摘編部分傳真內容,以便廣大消費者遇到類似侵權事件時,以理力爭:
……消費者到我部投訴的是廠家產地上的欺詐行為,并不是商標的真假,因此并沒有與廠家證明相悖之處,而且廠家欺詐與消費者取證手段沒有因果關系,廠家違法在先,消費者索賠在某種意義上是幫助所有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免遭侵犯,客觀上凈化了市場,也起到幫助商家清理違法產品的作用,應當鼓勵和感謝。……我們相信貴公司也是無辜受牽連的受害者,有鑒于此我們建議:貴公司立即將違法產品從所有柜臺上撤下來,盡快先行賠付消費者,再依照相關法律向廠家索賠。打擊廠家的違法欺詐行為,免遭信譽和經濟損失應當是商家和消費者共同的愿望,消費者和商家應當攜起手來,而不是為違法欺詐的廠家尋找開脫的理由……
沒有想到,“抵抗”索賠最激烈的商家處理投訴的態度最積極,1月25日,第一個主動回電話的就是他們。盡管有些問題商家還是很疑惑——因為咨詢各執法部門的結果本身就不大一樣,讓商家好為難,所以他們還要繼續研究和請教“高人”探討。商家說廠家希望消費者上法院起訴,不愿意協商處理,說到這里他自己也笑了,承認廠家有權利拒絕協商,卻沒有權力強迫消費者上法院,如何選擇解決糾紛的途徑辦法是國家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接下來就是協商賠償額度問題了。三天后,這家商場依法加倍賠償了投訴的消費者,糾紛順利解決。
五天后,第二家大型商場經過艱苦的談判,也同意加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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