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國
相當一段時間以來,在酒類銷售中出現了諸多怪事:
怪事一,很多名不見經傳的白酒“新貴”充斥貨架,動輒便賣一兩百元錢一瓶,有的甚至超過了馳名中外的茅臺、五糧液的價格,它們被店家“隆重”推薦,銷量還很大;
怪事二,有些酒廠竟在酒瓶蓋或包裝盒里放入美元、人民幣,采用價外饋贈的方式促銷,不少消費者專找獎幅大的買,卻不知羊毛出在羊身上;
怪事三,在酒店、賓館吃飯,酒臺上擺著有限的幾種酒,而那些好喝不貴、屢次被評為國家名酒的根本無處尋覓;
怪事四,服務小姐起勁地向消費者推薦某種陌生牌子的酒,當消費者點好酒后,她會迅速地開啟所有酒瓶,瓶蓋或瓶墊卻不翼而飛。
你可能對這些現象毫不經意,但白酒業內人士卻痛心疾首:這是遍布市場的賄賂銷售,再不整頓,中國的白酒業要出大事,而最大的受害者是消費者。
我們來算一筆賬:如某小酒廠把6至8元一瓶的酒賣給經銷商,經銷商則要以30元的價格送到酒店;這其中的24元差價又如何分解的呢?酒店小姐開瓶費要10至15元,促銷禮品費(如打火機)要3至5元。經銷商只能賺4至6元,有時還要加上進入酒店的進店費;然后,酒店老板根據酒店的檔次不同按60%至120%加價。這樣,出廠價6至8元一瓶的酒,到消費者手里要賣50至60元,酒價暴漲了近10倍,有時會更高。如果消費者在酒店喝幾百元一瓶的高檔酒,其中的利潤更為驚人。由于這類酒擁有巨額的利潤空間,在超市、商店同樣暢通無阻。很多經銷商到白酒廠訂貨,竟要問“開瓶費”、“進店費”定多少。
面對賄賂銷售的沖擊,誠實本分的廠家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訂單被逐漸挖走。筆者訪問了一些名優白酒大企業,才知道優秀企業在這種“競爭”中為什么會敗下陣來。它們敗在“付不起”或“不愿付”賄賂銷售費用上。
對白酒銷售環節中存在的嚴重賄賂現象,就沒人治嗎?絕對不是。據《吉林日報》、《燕趙都市報》等新聞媒體報道,今年10月,吉林省工商部門處罰了來自黑龍江、四川和吉林公主嶺市的某些酒業銷售公司,狠狠打擊了進行賄賂銷售的不法行為。行業雜志《糖酒快訊》也發起對酒業賄賂現象的系列討論,披露了一些不正當競爭的現象,如靠賄賂銷售的酒品,以巨額買斷費控制酒店酒品種或用高額開瓶費、進店費方式登堂入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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