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朱桂芳)從昨天開始,我國黃金飾品零售管理改革辦法正式實行,取消黃金制品零售業務許可證管理制度,實行核準制。
據介紹,申請經營黃金制品零售業務時應具備的條件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完整的會計財務核算部門和制度;具有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具有一定的注冊資本金--專營店注冊資本不得少于100萬元,兼營黃金制品零售業務的大中型綜合商場
此外,據有關部門規定,核準行自接到申請經營黃金制品零售業務報告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經營黃金制品零售業務開辦條件的,應核發給《核準登記證》。
訂短信頭條新聞 天下大事盡在掌握!     新浪企業廣場誠征全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