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聯合國在德國波恩召開的《生物多樣性公約》會議上,綠色和平組織揭發了一些國際跨國公司正在覬覦發展中國家生物遺傳資源。一個令中國人吃驚的事件是,中國的大豆正成為覬覦的對象。這引起了國內科技界、環保界及法學界人士的關注。
一.綠色和平組織的揭發文件
“中國的生物資源十分豐富,引起了生物科技發達的跨國公司的覬覦,有的公司甚至暗中制定了廣泛的搜集中國遺傳資源的長期計劃。野生大豆就是其中的一種……”綠色和平組織題為《中國大豆正受到生命海盜的威脅》的揭發文章是這樣開篇的。
這篇揭發材料中透露,總部設在美國的跨國公司“孟山都”就向全球包括中國在內的百余國申請了有關高產大豆及其栽培、檢測的國際專利。目前這項專利各國正在審查中。
據悉,這項專利源自對中國一種野生大豆品種的檢測和分析,孟山都從中發現了與控制大豆高產性狀密切相關的基因“標記”。據此,孟山都一口氣提出了64項專利保護請求。更令人吃驚的是,孟山都的申請保護范圍還包括含有這些基因“標記”的轉基因植物,如:油菜、高粱、大麥、土豆等。
一位國外育種專家在致綠色和平組織的信中提到:若此專利申請不被駁回,其他研究人員將不能在未經孟山都同意下使用上述大豆的遺傳資源作研究和育種,該研究領域將受到嚴重的影響。而種植這些大豆的農民也將可能被迫交使用許可費,蒙受巨大的損失。
綠色和平組織工作人員交給記者這份揭發材料時表示,該組織目前正在國內收集跨國企業偷獵中國遺傳資源的其他證據。他們已發現一些跨國企業現在又對中國的水稻、小麥和云南的豐富植物“感興趣”了。
二.中國人陌生的“生命海盜”
“生命海盜”這個詞對大多數中國公眾或許還有些陌生,但環保組織早已在注意這種跨國獵取生物遺傳資源的商業行為。
對發展中地區的人民來說,當自己平日種植的農作物和草藥突然變成發達國家企業的專利品時,他們的感覺一定非常復雜。隨著跨國企業競逐對各國多樣物種的專利權,發展中國家的農民和原住民痛苦而又不可置信地面對這種新的剝削。
《生物多樣性公約》研究專家薛元達研究員告訴記者,正是由于國人對保護遺傳資源的重要性了解甚少,中國的大豆種子才會輕易流落海外。以此次孟山都研究的野生大豆為例,它原產于上海,目前沒有證據表明它是經合法途徑進入美國的,很可能是“中國友人”帶到美國去的。薛元達表示,許多中國學者與國際合作研究時未經許可將中國特有的植物種子與他國交換,遺憾的是,這些科學家并未意識到這種行為的后果。
薛元達介紹,孟山都的大豆種子可能來自美國農業部的物種資源庫。該庫中保存有約兩萬種大豆品種和亞種的樣本,而眾所周知,90%的野生大豆品種都原產中國。由于野生大豆有許多特別的性狀,對于改良大豆品質具有重要的意義,所以才不幸成為各大“列強”追逐的對象。
有一個例子可以解釋跨國企業對野生物種的熱衷:世界水稻生產曾有兩次大的飛躍,都與中國野生水稻品種有關。第一次在20世紀60年代,中國利用矮桿野生水稻與栽培水稻雜交,培育出矮稈水稻,使全球水稻大面積增產。第二次突破與袁隆平院士有關,他在海南發現了一種極其難得的沒有藥粉的野生水稻,通過接受栽培水稻的花粉,從而實現雜交優勢,得到雜交水稻。
環保人士對于“生命海盜”現象的態度是令常人難以想象的。剛剛獲得“福特汽車環保獎”的著名環保人士李皓博士得知大豆基因被外人獲取后,她給記者又傳真了一些“生命海盜”的其他資料。這是兩部環保片的簡介,一部片子名為《奇異的楝樹》,講述在印度被稱作“鄉村藥房”的楝樹如何被美國大制藥廠開發并申報了專利的故事。印度人是最早掌握楝樹知識的民族,但當專利被外族擁有時,他們的心態何其復雜!
另一部片子名為《基因獵取者》,由于落后地區土著人的基因不易感染艾滋病類的絕癥,于是科學家到哥倫比亞北部的熱帶雨林抽取土著人的血樣提取DNA,獲得大量利潤,可是土著人失去了鮮血卻一無所得。李皓博士激動地表示,如果國人不早些覺悟,很可能也將成為他們獵取的對象,目前中國的中草藥資源正面臨這種偷盜。
三.他們能申請到中國專利嗎?
孟山都公司要在中國申請到大豆基因的專利還有一些困難。因為在專利法方面,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一直對于生物專利有所保留。中國不授予動植物品種專利,但對其產品的生產方法,則可授予專利。
在國際上,反對生物專利的聲音不在少數。專利權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過去只含發明不含對已存在物種的發現。長期以來,各國都出于保護“公共秩序和道德倫理”的考慮,把生命——動植物品種、微生物、基因的遺傳物質——排除在可以成為專利保護的對象之外。但1980年,美國著名的“戴雅蒙對查克那伯迪”案例中,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一種能消化油脂的細菌有機體可以成為專利品。此后,單在美國,僅在1988年到1993年間,生物工程項目的專利申請就增加了74%。
然而反對的聲音從未停止,以綠色和平組織為代表的環保界認為,生物是全世界共同的遺產,因此,現存的生物及它們的基因不可以成為私人的財產。他們認為,現在的專利權制度容許發達國家的企業將發展中地區豐富的生物資源據為己有,這種不公平的制度必須要改變。
薛元達認為,發達國家的生物專利權也同《生物多樣化公約》部分抵觸,《公約》作為一份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性協議,它承認遺傳資源是國家資源的一部分,應受到保護。野生大豆作為中國的特有資源,中國從未正式授予他國,一切來自于中國的野生大豆種子的身份都是可疑的。但根據有關國際公約,中國只對1992年以后非法流到國外的種子有“主權”。而孟山都研究的大豆很可能是在外國人盜取敦煌石窟的時代就已被人家收集了。
專家不無擔憂地猜測,即使孟山都在中國不能取得專利保護,但只要它在發達國家取得專利,隨著中國“入世”后,中國人在大豆方面的某些研究和生產仍會受到這項專利的影響。
四.更令人擔憂的水稻基因
當記者采訪有關大豆基因專利的同時,中科院人類基因組信息中心給記者發來一份傳真,說明孟山都公司已在中國之前完成了一項水稻基因組的草圖,如果他們完成全部研究工作,他們很可能會搶注令中國人最憂心的水稻基因!
楊煥明教授的態度是:“面對基因資源,我的憂慮大于歡樂。”去年中國還未完成人類基因組1%項目之時,楊煥明的科研隊伍就開始了一項關系中國人糧食命脈的研究——水稻基因組計劃。因為中科院已明確知道,孟山都公司已于2000年4月4日完成了水稻基因組“工作草圖”,日本也已啟動了水稻基因組研究。雖然美國人和日本人研究的是“日本晴”稻,但水稻之間的遺傳差異是微乎其微的,一旦基因權落入外國私營公司之手,中國農民將相當被動。9月底,楊煥明教授在中科院總部宣布完成了中國水稻基因組的框架圖,國家科技部、中科院、國家計委、自然科學基金委紛紛前來祝賀。這是一項關系國家經濟安全的科研競爭,有人形容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過去我們都知道保護自然資源就是護草護樹護動物,現在這一觀念還要延伸。對于可遺傳資源,不僅要保存好,還要及時研究出來,否則就可能被人家搶先研究,被搶注專利。”薛元達這樣表述了他對資源保護的看法。
五.基因資源立法剛剛開始
記者給中國政法大學王燦發教授打去電話的時候,這位中國環境法研究專家說,他已受國家環保總局委托開展中國遺傳資源保護管理法的研究。但目前還只是處于案例收集階段,草擬法案的工作還未列入日程。
“請把您掌握的材料寄給我吧,我留作案例。”王燦發對記者說,他讓研究生收集有關遺傳資源受侵犯的案例卻收獲極少——不是國內保護得好,而是還沒有人研究和注意。
過去我們無力保護文物,敦煌被人家偷了;過去我們不知道護樹,生態破壞了。我們不能再把基因資源拱手相讓,那樣我們將無法面對子孫。在采訪中,記者明顯感受到各界人士的憂患意識。
“我們應當正視這一嚴峻現實了。”王燦發認為,科學家、法學家、環保人士應坐到一起討論立法的問題。也許孟山都的做法是合法的也符合商業規范,但中國人應當吸取教訓,未雨綢繆,及早在立法和科研上作好準備。 晨報記者 薛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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