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蔣悅飛 通訊員 吳子因) 記者昨日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廣州市早期退休人員生活待遇,市政府決定從今年7月起,各級財政部門每年安排1.79億元的資金,對已參加廣州市養老保險,于199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退休(職)的人員,按照其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及繳費年限(含連續工齡)的長短,發放一定標準的生活補貼。本次享受加發生活補貼的人數達23萬人,人均加發生活補貼64元/月。
早期退休人員退休金將與全市持平
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處長陳敏介紹,一直以來,廣州市早期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水平低于全市退休人員的平均水平。本次發放的生活補貼,最高的增加100元/月,最低的增加10元/月,人均加發64元/月,增加幅度在歷年來是比較高的。增加之后,這部分早期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水平將與全市退休人員的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資金來源由各級財政負擔
市政府日前發出的《關于提高本市企業早期退休人員生活待遇的通知》規定,凡已參加廣州市社會養老保險,于1993年12月31日(含本日)以前退休(職)的人員,可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補貼,已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的其他退休(職)人員參照執行。
其中1993年12月31日(含本日)以前退休(職),但繳費年限未滿15年的,統一發放10元/月。此項生活補貼納入2006年社保年度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基數。增發的生活補貼,每月隨同本人養老金發放。資金來源由各級財政負擔。市本級所需資金在每年的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中解決,當年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不足的,由市財政先行墊支,并在以后年度的國有資產經營收益中歸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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