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深圳3月2日電(記者李桂茹 通訊員米國琛)一向對外來工吸引力最大的深圳,如今遭遇了“招工難”的困擾。為改變這種現狀,深圳市政府醞釀大幅調高最低工資標準。
今天,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召開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大型論證會,有勞務工和企業及有關部門代表60多人參加。調整后深圳特區內的最低工資標準仍為全國最高,但只高于廣州6元。
深圳是外來工最早、外來工比例最大的城市。有關數據顯示,深圳的人口已接近1000萬,其中戶籍人口只有150余萬,外來勞務工占深圳人口比例的絕大多數。在深圳特區創建的前20年,最低工資高于全國其他地方,對外來勞務工保持了長盛不衰的吸引力。近兩年,全國其他地方大幅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而深圳的增長幅度卻很小。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草擬的《2005年度最低工資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是:特區內最低工資由3.65元/小時、610元/月,調整為3.97元/小時、690元/月,小時工資增長8.8%,月工資增長13.1%;特區外龍崗、寶安兩區由2.87元/小時、480元/月,調整為3.33元/小時、580元/月,小時工資增長16.1%,月工資增長20.8%。
制訂方案考慮的因素是:深圳市2004年度最低工資標準是在2004年4月份確定的,在2004年上半年以前,最低工資標準是全國最高的,但2004年下半年以來,由于“用工緊”的問題日益突出,各地紛紛大幅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尤其是長江三角洲,調整的幅度非常大。上海的最低工資已達到635元/月,南京、蘇州、杭州、寧波的最低工資也已達到620元/月。深圳市最低工資無論與長江三角洲主要城市比較,還是與周邊城市比較,已處于較低的水平,與深圳的地位很不相稱。
勞務工代表對方案提出的最低工資標準表示滿意,但不希望將一些福利計算在內,加班費要另算。他們說,如果再從中扣除福利和加班費,最低工資等于沒有提高,一些企業常常采取這樣的計算方法克扣員工。
企業代表多數表示方案提出的標準可以接受,也有的企業代表表示:表面看最低工資特區內690元,特區外580元,實際企業的支出要遠遠大于這個數字。最低工資基數加大了,加班費的支出要加大很多。企業要考慮經營成本,要充分利用設備,要讓員工加班,員工為了多賺錢也希望適當加班。按照勞動法平時加班費要乘以小時工資的1.5倍,假日要乘以兩倍,節日要乘以3倍,另外還要為員工繳納保險費,企業的利潤空間是有限的,一些企業可能因為員工工資支出過大而選擇外遷。
寶安區勞動局的官員稱:深圳要通過調整控制人口過快增長。2000年人口普查寶安區的常住人口是250萬,4年過去后的今天粗略統計是600萬。今后的發展趨勢是使一些企業將高端的研發和營銷留在深圳,將低端的生產遷出深圳。
深圳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管林根稱,較大幅度調高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調整員工和企業的利益分配關系,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也有利于促使部分企業逐步轉變簡單地依靠低工資獲得競爭優勢的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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