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華前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審計報告中指出,18所高校違規收費8.68億元。今天,教育部官員在接受經濟頻道記者專訪時指出,教育部將嚴厲查處高校亂收費問題,一經發現亂收費現象,學校負責人立即停職檢查。
審計署此次對18所中央部屬高校2003年度財務收支情況發現,這18所高校收取未經批準的進修費、MBA學費等共計64427萬元,國家明令禁止的費用6010萬元,自行設立輔修費
、旁聽費等7351萬元,超標準收取住宿費等5219萬元,強制收取服務性、代辦性收費3284萬元,重修費、專升本學費等554萬元,共計8.68億元,比上年增長32%,占當年全部收費的14.5%。
教育部監察局執法檢察室主任 來啟華: 今年教育部在高校招生工作中明確了一條紀律,這條紀律就是如果發現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亂收費的行為,主管部門一經發現就要責令有關的學校主要負責人停職檢查,然后按照相關的組織程序規定來進行處理,這是一條高壓線,即不能碰也不準碰。
同時,教育部指出,高校招生中擅自擴大招生規模、錄取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以及參與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非法招生活動等違紀違法行為是近期的監督重點,發現問題處罰決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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