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帶薪休假”這個詞早在1994年就寫進《勞動法》,但對大多數勞動者來說,它似乎“可望而不可及”,如今,人大代表“不休假不能當先進”的“強制”議案讓不少上班族“心癢癢”。
據了解,現在的上班族對“帶薪休假”提不起興趣的理由很多:競爭激烈,怕砸掉飯碗;工作纏身脫不開;薪水要打折扣;等等。新華網去年進行的一項有關帶薪休假的調查顯
示,被調查者中去年已休假者占15.63%,將休假者占13.75%,而選擇不休假者卻占70.62%。
在事業單位工作的王小姐表示,他們單位規定休假可以,但不帶薪,還要扣獎金。“休個假要少拿好幾百元呢。而且公司還把年終考核和休假掛鉤,休息得少能多拿獎金,誰還敢休假?”她表示,如果能有制度上的“強制休假”,單位才會真正重視員工的“休息權”,不再那么“囂張”。
廣州一位基層法官說,“看看國外的總統、元首,除非是遇到戰爭等特殊的重大事件,該休假時就休假,該療養時就療養。我們的公務員卻是長期透支精力和體力,因勞累過度倒在工作崗位上的不在少數。”他表示他已經幾年沒有休過假,加班加點成了“例牌菜”。他認為,應當特別鼓勵在基層一線工作的公務員及其他勞動者休假,“必須是強制性的和有具體制度保障的,不然執行起來又是一句空話。”
(林潔 曾璇 羅穎 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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