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法院將招考聘任制書記員26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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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3日 21:20 新華網 | ||||||||
新華網上海11月3日電(楊金志、高遠)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3日宣布,他們將在2005年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考聘任制書記員261名。這意味著上海法院系統將實施專業書記員制度,書記員不再可以轉為法官。 聘任制書記員是審判工作的事務性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辦理庭前準備過程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擔任案件審理過程的記錄工
長期以來,我國法院的審判業務人員管理分類不夠明確,將法官和書記員一同作為法院干部進行管理。法院所錄用的書記員,若干年后一般即可晉升助理審判員、審判員。上海市高級法院人事處處長孫磊說,法院將對聘任制書記員進行單獨序列管理,意在建立一支相對穩定和專業化的書記員隊伍。"就像護士永遠做護士,醫生永遠做醫生一樣。"孫磊解釋說。 聘任制書記員在聘任期間實行合同管理,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經公示、報批擬同意聘任的書記員,由招聘法院與其簽訂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人民法院與受聘人員雙方履行合同規定,聘任制書記員享受公務員的基本工資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參照有關規定確定相應職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雙方即解除聘任關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不再履行書記員的職責。 此前,我國法院招收書記員一般采用錄用制;而聘任制書記員則必須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這次聘任制書記員的招考對象必須符合上海市國家公務員和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招考條件,還必須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