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 16:22
新強聯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肖爭強、寇叢梅收到河南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洛陽新強聯回轉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指出公司存在個別董事在董事會審議關聯議案中未回避表決、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肖爭強作為公司董事長、寇叢梅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河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肖爭強、寇叢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將認真吸取教訓,加強證券法律法規學習,進一步提升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