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 17:20
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總裁劉輝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簽署協議,導致公司違規對外擔保余額約為4.8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母凈資產的7.11%,且未能在1個月內完成清償或整改,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19日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仍為5%,繼續在風險警示板交易。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正積極與債權人、銀行溝通協商,爭取就擔保解除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并采取法律措施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此外,公司尚未對前期財務造假涉及相關事項進行財務數據更正,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公司和股東分別收到《立案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