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徐濤
為推進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近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了《關于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目前,人保資產、泰康資產、太平資產3家公司申請發行的5只股票、債券、基金型產品,已獲得保監會備案。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知》主要對試點內容的五個方面進行了明確:一是資產公司開展產品業務的資質條件;二是資產公司可以發行的產品類型;三是產品投資人范圍;四是產品發行審核程序;五是產品募集資金的投資領域和方向。
《通知》明確,資產管理產品限于向境內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資人發行;向單一投資人發行的定向產品,投資人初始認購資金不得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向多個投資人發行的集合產品,投資人總數不得超過200人,單一投資人初始認購資金不得低于100萬元。
《通知》明確,產品投資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產品投資范圍包括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等投資品種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在產品合同和產品募集說明書中說明相應的投資比例、估值原則、估值方法和流動性支持措施等內容。
《通知》規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產品募集期間,可以自行或委托相應的銷售機構推介產品,但不得通過互聯網站、電視、廣播、報刊等公共媒體公開推介。另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應當對每只產品進行獨立核算、獨立管理,公平對待所管理的不同產品資產,避免利益沖突,嚴禁可能導致利益輸送、不公平交易的各種行為。
該負責人強調,《通知》的發布有利于資產公司完善業務鏈條,豐富保險資金投資工具,推動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對接和良性互動。
據悉,保監會曾于2006年放行過華泰、人保、太保和泰康等四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該試點。
名稱 | 最新價 | 漲跌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