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子銀行”風險繼續浮出水面。
針對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法院1月9日審理的浦發銀行鄭州21世紀支行副行長馬益江非法吸收存款案,浦發銀行昨日發布聲明稱,目前該行鄭州分行業務正常,該行將繼續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工作,并將以此為戒,持續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和管理。
據媒體報道,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10月21日,馬益江在擔任浦發銀行鄭州21世紀支行副行長期間,伙同他人按月息2分至月息6分(按月計利率2%-6%,若僅按單利計算,則年化利率在24%-72%附近)的價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累計總額達到63.95億元。由于馬益江將非法吸收的存款用于放高利貸,后來資金鏈斷裂,累計未得到償還的存款余額超過10億元。
浦發銀行2011年年報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當年末,該行鄭州分行的資產規模為1294.79億元,在鄭州有27個分支機構。
據了解,馬益江以攬儲或銷售理財產品之名吸納客戶資金,再將錢借給房地產商人魯泊麟等人,用于其銀行貸款到期后的“過橋貸款”,直至魯泊麟資金鏈斷裂。
前述報道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魯泊麟生意做得極大,在浦發銀行鄭州21世紀支行既有大筆存款,也有大額貸款,而為拉攏這個客戶,馬益江才在魯泊麟部分貸款資金到期后,開始以非法吸收存款的方式為魯泊麟墊貸。
具體的資金搬運路徑是:存款戶經馬益江介紹,把款項存到其父馬老群的賬戶后,馬益江將馬老群賬戶的資金轉到魯泊麟賬戶,魯泊麟根據收到的存款,轉利息款到自己旗下的谷爽賬戶,再由谷爽將利息款轉到馬益江之母丁愛仙賬戶,馬益江從丁愛仙賬戶中,將利息付給存款戶。
“用過橋貸款拆東墻補西墻的做法在開發商里很普遍,由于涉及房地產,借貸的資金量大,成本也很高,一般都是用于短期的資金周轉。”一位專事房地產商融資人士昨日表示,由于開發商在拍賣獲取地塊后,尚未完全付清土地出讓金,無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進而無法通過抵押土地向商業銀行融資,因此開發商通過向非銀行的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進行資金借貸,以此借款付清土地出讓款,并利用隨后將土地抵押給商業銀行的貸款償付這部分過橋貸款。
針對上述案件,浦發銀行相關人士昨日表示,馬益江已于2011年10月從浦發銀行辭職。該人士稱,馬益江辭職之時事發蹊蹺,引起銀行有關方面警覺,而銀行在獲知馬益江涉案后,第一時間就其涉及業務進行了全面內部排查,未發現銀行資金卷入其中。
另據接近浦發銀行人士透露,經過排查,在非法吸存的過程中,馬益江并未動用浦發銀行的公章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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