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權益變動屬于減持,不觸及要約收購
●本次權益變動未使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一、本次權益變動基本情況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廈控股”)的通知,廣廈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廣廈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廣廈建設”)于2016年7月11日和8月17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累計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共計12,430,000股,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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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權益變動前,廣廈控股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37,0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871,789,092股的38.66%;廣廈建設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68,988,650股,占公司總股本871,789,092股的7.91%。
本次權益變動后,廣廈控股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328,35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871,789,092股的37.66%;廣廈建設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65,255,600股,占公司總股本871,789,092股的7.49%。
二、所涉及后續事項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變化;不涉及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收購報告書摘要、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等后續工作。
三、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1、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期為2007年4月13日。廣廈控股持有的限售流通股337,050,000股和廣廈建設持有的限售流通股86,424,450股均于2010年4月13日獲得上市流通。
2、本次股東減持股份未違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
3、本次股東減持股份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業務規則的規定及其在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諾。
特此公告。
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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