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核集團(下稱“中廣核”)在3月7日下午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在正在舉行的全國兩會上,由全國政協委員、中廣核董事長賀禹發起,國家電投董事長王炳華等多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交了《確保核電按基荷運行,推動實現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提案,建議更好地發揮核電在推動實現中國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應有作用,從政策上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方式運行,確保核電滿發、多發。
賀禹稱,“能源供給側改革,亟需推進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提高核電及風電、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給側中的比例,加大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在他們看來,非化石能源中,核電具有清潔、穩定、高效的特點,將在推動中國能源供給側結構轉型中發揮重要作用。賀禹分析說,“核電在生產過程中沒有碳排放,沒有粉塵、PM2.5等污染物排放;百萬千瓦核電機組與一般同等規模燃煤電廠相比,每年可減排二氧化碳585萬噸,環保效應非常明顯。
與此同時,他說,除了停堆換料,核電可連續滿功率運行,不受風、光、水等氣候條件影響,每臺百萬千瓦核電機組的年發電量,相當于400萬千萬的風電或600萬千瓦的太陽能機組發電量,其穩定高效特點突出。”
截至目前,中國大陸在運核電機組30臺,裝機2857萬千瓦,在全國電力總裝機規模中的占比僅1.8%,發電量占比不到3%。賀禹稱,即使如此,核電已經出現不能按基荷運行的情況,一些建成投產的機組被要求參與深度調峰,甚至長時間停機備用,造成清潔能源資產的嚴重浪費。2015年全國核電平均利用小時數同比下降437小時,降幅達到5.6%,相當于少發125億度電。從目前趨勢看,受電力行業整體供需變化等因素影響,如不采取相應措施,未來核電利用效率降低的情況會更加嚴重。
賀禹向本報記者分析,核電平均利用小時數每下降1000小時,一臺百萬千瓦機組將少發10億度電,按照核電發展2020年和2030年規劃目標測算,屆時將分別減少清潔發電580億度和1500億度,相當于有8臺和20臺核電機組全年處于完全停運狀態,造成的損失巨大。
“在加大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規模化發展核電的同時,還需要關注和解決這些影響核電發揮作用和效益的問題。”賀禹建議,“應從政策上明確核電按基本負荷方式運行,確保核電滿發、多發。”
賀禹稱,核電由于固定投資較高而可變運行成本低,電網積極吸納核電電力是經濟的,符合電力交易成本最低化規律,有利于促進節能減排,因此核電在各國電網調度排序中均位居前列。
賀禹稱,應充分考慮核電的特點,并借鑒國外的經驗,發揮核電在能源供給側改革中的作用。他建議,應在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有關方案和細則中,明確對核電實行全額保障性收購,并且在電力調度規則中,確保核電的優先發電權地位,原則上不參與調峰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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