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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600證券簡稱:青島啤酒公告編號:臨2015-024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獨立董事辭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會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獨立董事馬海濤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根據教育部有關進一步加強高校黨員領導干部兼職管理的通知精神,馬海濤先生申請辭去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職務,同時辭去其兼任的公司董事會審計與內控委員會主席、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委員、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根據公司實際工作情況需要,馬海濤先生的辭職報告自公司選舉產生新的獨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馬海濤先生將繼續履行其作為獨立董事及其所在各專門委員會中的相關職責。
馬海濤先生已確認,其與公司董事會并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任何有關辭任之其他事項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
公司董事會對馬海濤先生在任期間所做的工作表示滿意,對其多年來為公 司發展所做出的貢獻給予高度的評價,并向其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
證券代碼:600600證券簡稱:青島啤酒公告編號:臨2015-025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會,于2015年12月29日以通訊表決形式召開第八屆董事會臨時會議(以下簡稱“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審議并一致通過了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提名于增彪先生為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其簡歷信息見本公告附件),同意提請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任期自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至第八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新任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被提名人具備其行使公司獨立董事職權相適應的資格及能力。
二、審議通過《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與內控委員會工作細則》(2015年12月修訂稿),在審計與內控委員會職權范圍內明確風險管理的內容。該文件將同步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
三、同意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召開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本公司關于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與本公告將同步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并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刊發。
特此公告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于增彪先生簡歷
于增彪先生,現年60歲,現任清華大學經管學院會計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及中國注冊會計師。于先生曾擔任河北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會計系主任及教授,并于1995年獲中國財政部“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稱號。于先生現為美國會計學會會員、中國成本研究會副會長及中國總會計師學會副會長。于先生目前擔任三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包括南通科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和真彩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與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東不存在關聯關系,也沒有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懲戒。
證券代碼:600600證券簡稱:青島啤酒公告編號:2015- 026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16年2月16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臨時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16年2月16日14 點30 分
召開地點:青島市市南區香港中路五四廣場青啤大廈19樓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16年2月16日
至2016年2月16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不適用
二、會議審議事項
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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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1)上述臨時股東大會議案1已經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該議案的具體內容請見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2)新任獨立董事候選人于增彪先生的簡歷:
于增彪先生,現年60歲,現任清華大學經管學院會計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及中國注冊會計師。于增彪先生曾擔任河北大學管理學院院長、會計系主任及教授,并于1995年獲財政部“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稱號。
于增彪先生現為美國會計學會會員、中國成本研究會副會長及中國總會計師學會副會長;于增彪先生目前擔任三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包括南通科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拖拉機股份有限公司和真彩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于增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與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東不存在關聯關系,也沒有受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懲戒。
2、特別決議議案:不適用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1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不適用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不適用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不適用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賬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東賬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三)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股權登記日營業時間結束后名列本公司于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存置股東名冊上的H股股東亦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H股股東參會事項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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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上述條件的股東因故不能親自出席會議者,可以授權委托代理人,該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一。
(三)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四)公司聘請的律師。
(五)其他人員。
五、代理人
(一)凡有權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并有權表決的股東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論該人士是否為本公司股東)作為其股東代理人,代其出席及投票。股東(或其代理人)將享有每股一票的表決權并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二)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書由委托股東親自簽署或其書面授權的人士簽署。如委托書由委托股東授權他人簽署,則該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手續。如委托股東為法人,則其委托書應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簽署。前述授權委托書和經過公證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須在臨時股東大會舉行前24小時送達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室方為有效。
六、會議登記方法
(一)擬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在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或該日以前,將已填妥及簽署之擬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書面確認回復(連同所需登記文件)送達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室;回復可采用來人、來函或傳真送達。該書面回復請采用本通知隨附的“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確認回執”(詳見附件二)或其復印件。而上述書面回復不影響按本通知第四項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出席會議及投票的權利。
(二)股東或其代理人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如股東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代理人還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出席。如果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會、其它決策機構授權的人士應出示其法人之董事會或其它決策機構委任該人士出席會議的決議的復印件始可出席會議。
七、其他事項
1、臨時股東大會會期預計一小時,與會股東及代理人須自行負責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
2、本公司聯系方式:
青島市香港中路五四廣場青啤大廈1105室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室
電話:0532-85713831傳真:0532-85713240
郵政編碼:266071聯系人:張瑞祥、王志良
特此公告。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確認回執
報備文件
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16日召開的貴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于股權登記日):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
委托人簽名(蓋章):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2016年月日
備注:
1.請閣下委派代表前,首先審閱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2.股東可委派一位或多位代表代其出席會議,并于表決時代為投票。受委派代表無須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委派超過一位代表的股東,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本授權委托書之每項更正,均須由簽署人簽字方可。
3.就大會審議的議案,委托人可在“同意”或“反對”或“棄權”框內劃“√”,作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則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決。除非閣下在本授權委托書另有指示,否則除臨時股東大會通知所載的決議案外,閣下之授權代表亦有權就正式提呈本次臨時股東大會之任何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
4.本授權委托書必須由您或您以正式書面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如股東為法人,則授權委托書必須蓋上法人印章,或經由其董事或獲正式授權簽署授權委托書的代理人親筆簽署。如授權委托書由委托人的代理人簽署,則授權該代理人簽署的授權書或其它授權文件必須經過公證。
5.A股股東最遲須于會議召開時間二十四小時前將授權委托書,連同授權簽署本授權委托書并經公證之授權書或其它授權文件送達至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為青島市香港中路五四廣場青啤大廈1105室公司董事會秘書室,方為有效。
6.本授權委托書的剪報、復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確認回執
致: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注1)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東,聯系電話:。茲確認,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于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舉行的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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