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滾動新聞 > 浙江保險業違反反壟斷法被罰1.1億 > 正文
每經記者 涂穎浩 周洲 發自上海 北京
9月2日,中國美國商會舉行了一個主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反壟斷執法程序及執法實踐”的討論會,在中國美國商會調查的164家成員企業中,49%覺得近期的反壟斷大潮針對的是外資企業。就在同一天,國家發改委對浙江保險行業開了1.1億元的反壟斷罰單,有力回擊了質疑。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根據群眾舉報,國家發改委對浙江省保險行業涉嫌達成、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問題進行了調查。查明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產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新車折扣系數,并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這些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
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是本案價格壟斷行為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財產保險公司違法責任較輕。因此,國家發改委依法對負主要責任的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處以50萬元的最高額罰款,對負次要責任的涉案財產保險公司處以上一年度商業車險銷售額1%的罰款,共計11019.88萬元。
保險業反壟斷最大處罰
發改委發布消息稱,2009年以來,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23家省級財產保險公司多次開會協商,約定新車折扣系數,并根據市場份額商定統一的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
2009年7月22日,組織浙江省各財產保險公司,約定新車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于0.95。對上年有賠款的9座以下客車按車輛購置價區別適用費率調整系數,購置價在50萬~100萬元的,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于0.9;購置價在100萬元及以上的,費率調整系數不得低于1。
2009年5月8日,討論并約定2008年車險市場份額超過4%的公司(人保、太保、平安、天安、中華聯合、大地、國壽財險)商業車險代理手續費不超過15%,市場份額低于4%的公司不超過16%,天平公司不超過18%,并據此形成《<浙江省機動車輛保險行業自律公約>補充約定》(浙保行協秘[2009]52號)印發給各財產保險公司;同時規定對違約公司處以每單2萬~4萬元罰款,從自律公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2010年5月5日,商定對部分公司的手續費進行調整,分六檔執行不同標準:第一檔為人保、太保和平安,手續費7%;第二檔為國壽財險和中華聯合,手續費8%;第三檔為陽光,手續費9%;第四檔為大地、天安、大眾等10家保險公司,手續費10%;第五檔為安誠、安信、長安,手續費11%;第六檔為天平、中銀、渤海和民安,手續費12%。
根據《反壟斷法》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價格”的壟斷協議。發改委認為,在正常情況下,財險公司在費率上相互競爭,投保人選擇質優價低的財險公司并支付保費,財險公司在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履行賠償義務。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有關公司達成協議,固定保險費率折扣幅度,實際上限制了財險公司之間的價格競爭,有關行為已經違反了《反壟斷法》,損害了投保人的利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處罰涉及財險公司罰款多達1.1億元,成為截至目前保險業反壟斷的最大處罰。在昨日發改委的公告中,美國利寶保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日本愛和誼日生同和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浙商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紫金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等9家企業未參與達成、實施壟斷協議,依法對其停止調查。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和中國平安財產保險浙江分公司等,先后主動報告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依法對其免除或減輕罰款。
記者查詢各家公司的處罰情況發現,人保財險獲得全免。部分公司具體處罰結果為,平安財險浙江分公司1599.4萬元、太保財險浙江分公司2070萬元、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1029萬元、陽光財險浙江分公司960萬元、大地財險浙江分公司955萬元等。
行業協會遭頂格處罰
在此次事件中,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遭到頂格處罰。發改委稱,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督促經營者實施壟斷協議、行為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六條和 《反價格壟斷規定》第九條的規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行業協會違反本法規定”,“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這意味著此次對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處以最高處罰。發改委表示,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是壟斷協議的主要的領導者和組織者;各財險公司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違法責任較輕,違法情節也較輕,所以按上一年度商業車險銷售額1%的比例處罰。
在北京中高盛律師事務所保險專業律師李濱看來,此次處罰是應該并且及時的。“長期以來,保險行業協會未能促進行業內主體的充分競爭。”對于保險行業協會違反反壟斷法、受到處罰的最早的案例發生在湖南。2012年,湖南省郴州市保險行業協會、常德市保險行業協會、張家界市保險行業協會和永州市保險行業協會因違反 《反壟斷法》相關規定,組織保險企業簽訂《合作公約》,被處以40萬元~45萬元罰款。
值得關注的是,發改委官方首次全文公布了行政處罰責任書,是公開執法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的一次嘗試,直指外界對中國反壟斷執法透明度的質疑。
發改委認為,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各財產保險公司設定不同的商業車險手續費率上限標準,削弱了各公司通過吸引優質代理人拓展市場的競爭,使市場份額相對固化,實際上是保護低效率企業,不僅無助于提高中小經營者競爭力,而且也減弱了全行業經營者提升服務、創新產品的動力,消費者不僅不能從中獲益,反而因市場競爭受到削弱,而難以獲得優質低價的商品和服務。
發改委:反壟斷一視同仁
李濱告訴記者,此次發改委重拳處罰地方保險行業協會違反反壟斷的行為,是對該行為的一種嚴厲警告,可以促進行業內保險公司的充分競爭,也將引發監管部門對監管能力的更深探討,同時也代表了消費者這一弱勢群體反壟斷的訴求。但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系教授王緒瑾表示,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對市場化行業無可厚非,但車險行業尚未達到市場化程度。
8月,奧迪、寶馬、奔馳三大在華汽車巨頭相繼挨了國家發改委價格反壟斷的板子。中國歐盟商會隨后立即發聲明稱,一些成員擔心反壟斷大棒是否“有傾向性地”揮向外資企業,并被強勢執法。
針對上述質疑,分管價格反壟斷的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重申,發改委對中外企業一視同仁,相關指責毫無根據。
其實,早在2011年,國家發改委價監局曾首先對兩大央企——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開了刀。但到年底時,國家發改委價監局宣布中止對兩大電信巨頭的反壟斷調查,原因是兩大巨頭主動配合也提出整改意見,“提升了互聯互通質量”。網民寄予厚望的“先拿央企開刀”,被質疑為“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此次國家發改委價監局在外國商會質疑反壟斷“有選擇性”執法聲浪漸高時,對國內保險業出手,根據涉案行業協會和企業被舉報壟斷車險價格,調查之后狠罰了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以及21家保險公司,有力回擊了外界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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