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記者 陳巖鵬 北京報道
說白了,改革就是資源的分配與調整的問題,而這一次“改”到了國企高管薪酬制度上。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8月18日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和《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兩份文件是自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的關于國企改革的首批文件。對此,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指出,要逐步規范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
“特別高的薪酬將受到比較大的調整,會有比較大的下降!币晃徊辉妇呙膰筘撠熑讼颉度A夏時報》記者透露。
但國企高管薪酬該不該限高、限多少,目前都不好說,而怎么限、怎么統計、監督體制等問題,也都還沒有定論。
8月20日,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最根本的出路是探索市場化與政府監管的關系。總的方向是讓市場起決定作用,但涉及到市場化和監管該怎么結合起來、薪酬管理如何授權董事會等具體問題,還需要去進一步研究。
不盡合理
習近平在講話中指出,改革開放以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積極成效,同時也存在薪酬結構不盡合理、薪酬監管體制不夠健全等問題。
“這主要體現在目前國企高管收入構成不合理的狀況,收入構成部分有些要減少,有些甚至要徹底刪除!8月19日,湖南省社科院經濟所所長肖毅敏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
現實的情況是,有些國企的管理層等級工資跳躍太大,級差過大,一把手薪酬比下面人員的薪酬高出一大截,就連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薪酬差距都很大,甚至在同一公司內副總經理之間的工資也都有很大的差距,這些都需要調整。
薪酬結構不盡合理,還體現在國企負責人薪酬與公務員薪酬的關系上,以及所有權代表者與職業經理人的關系上。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本報記者說,國有企業的董事長是出資人代表、所有權的代表者,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該是職業經理人。所以,董事長應該參考公務員級別來確定工資,最多不能超過同級別公務員工資的兩倍,而總經理則應按職業經理人的方式,用市場化的方式確定薪酬。
李錦認為,現在的焦點是董事長薪酬問題,副部級公務員的薪酬每月一萬元左右,但國企董事長要比相同級別的公務員高出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企業高管和政府官員之間,相同行政級別干部薪酬不同,也有個比較的問題!眹Y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說,“在國企內部,行政任命和市場化選聘的高管,兩種產生機制不同的高管存在同工不同酬的問題!
據多位國企高管透露,甚至一些集團公司下屬的二三級公司的分管負責人都比集團老總拿的工資高,出現了分管領導與集團一把手工資倒掛的現象。
如中集集團總裁麥伯良以869.7萬元,奪取了央企總經理薪酬之冠,而且在所有已披露上市企業總經理薪酬中也居于首位,這也是他連續兩年蟬聯央企“打工皇帝”,而中集集團是招商局旗下企業。
對此,彭建國解釋稱,這些公司均屬上市的公眾公司,更多地在證監會的監管之下而非國資委,國資委監管企業的高管薪酬其實并不高。
數據顯示,2010年和2011年,國務院國資委下屬的中央企業負責人平均年薪在65萬至70萬之間。而不在其監管下的工、農、中、建四大行行長2012年的平均薪酬為104萬,民生、平安、光大、招商4家股份制銀行行長平均薪酬為468萬,二者差距較大。
“薪酬結構不盡合理,不是說所有的國企高管薪酬都高,而是有的偏高、過高,差異較大,中央管理企業,不僅包括國資委監管的企業,也包括政府部門監管的企業,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彭建國說。
二元結構
在彭建國看來,薪酬監管體制不夠健全是薪酬結構不盡合理的原因之一。
為什么政府部門監管的國企容易出現高管薪酬過高的問題?彭建國認為,因為政府監管的企業會導致政企不分、政資不分,政府對企業不了解,對市場不了解,不懂企業就會造成一些不合理的現象。
薪酬監管體制不夠健全集中體現在國企高管薪酬由誰來管的問題上。而目前的國企監管體系中,存在多龍治水、多頭管理的弊病。在外部管理上,組織部門管人事任免,考核則由國資委來管,同時企業內部也有考核指標。
彭建國建議,應該改變目前多頭管理的局面,從政企分開入手,讓專業機構對國企進行有效監管,相比行政化的政府部門來說,專業機構更能做到“專門、專業和專心”。
國資委的經驗在于,其對央企負責人實施績效薪酬,分為基本年薪和績效獎金;灸晷脚c上年度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聯系。每年國資委與每家企業簽訂年度責任狀進行考核,企業安全生產、經濟增加值、節能減排情況、自主創新等都會影響考核結果。最終考核結果等級越高,央企負責人績效薪金也越高。
“應該按照現在已經制度化的程序進行,但現實中,很多情況已經打亂了規章制度!毙ひ忝舴Q。
肖毅敏所指的情況是,現在國企老總有很大權力,可以凌駕于制度之上。按理來說,高管薪酬應該由企業薪酬委員會來定,但這個委員會最終還是要聽老總的,所以還是由老總來定。
據一位國企財務人士透露,國企負責人薪酬中的基本年薪是有標準的,但企業可以給高管補助、獎金、職務消費,這些都是不合理的。“尤其是老總自己給自己發報酬的,這是禁而不止的。”他說。
也有國資專家認為,薪酬監管體制不夠健全主要是指考核方面不健全,現在考核只提績效,考核的時間和標準都有待調整,中長期考核更需要完善。
李錦就持有類似的觀點。他對本報記者說,目前針對國企的考核和薪酬管理辦法,更多是方法和做法,但標準和原則沒有做到位。
“根源在于目前國企的二元結構,一方面,國有企業屬于公有資產,國企老總采用的是干部任命制,另一方面,國企又是朝著市場化發展的,具備企業特征和屬性。”李錦稱。
在李錦看來,現在的國企是這兩個方面的統一。但問題是,國資相關部門一直在考慮二元結構中的一元,也就是強化市場化方向和企業特征,但卻忽視了國企特別是中央企業所具有的政治特征和社會屬性,監管部門前期更多考慮了市場化特征而忽視了國企的另一特征。
“國資監管部門的以往做法有些夸大了國企的企業特征,朝著市場化的方向改革,走得有些太快了!崩铄\說。
薪酬調整
不過,彭建國并不同意李錦的觀點。他認為,不是因為監管部門市場化改革走得太快了,而恰恰是因為改革還沒改到位。
李錦認為,國企負責人和相應級別公務員之間的薪酬現在沒有調整好,應該更平衡些。但彭建國則表示,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改到最后就是要去行政化,國企負責人沒有行政級別劃分。
值得一提的是,習近平在講話中提出,要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適應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進程,逐步規范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平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
“習近平把薪酬改革的方向、標準、任務、途徑,都講得比較清楚,薪酬調整的核心問題是結構問題,所以,習近平要求以結構合理為核心進行國企高管薪酬調整!崩铄\稱。
同時,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李錦說,相關文件雖然已審議過,但人保部、國資委、財政部還需要討論,目前還存在些問題,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還不好說。
“現在有很多問題需要研究,比如怎么確定薪酬水平適當,什么叫適當,如何建立長效機制等!迸斫▏Q。
彭建國提出薪酬調整需要找標桿對比,處理好幾個關系:一是企業高管薪酬與員工之間的比例關系;二是行政任命高管和市場化選聘高管之間的關系;三是非公和公有制企業關系、國企和上市公司的關系、國企之間的關系;四是國資委監管企業和政府監管企業的關系;五是企業高管和行政級別相對應的政府干部之間的關系。
肖毅敏則認為,最關鍵是對老總權力的制約,對薪酬的調整應該延伸到對企業一把手、二把手權力限制、制約和監督上來,這是更深層次的改革。據知情人士透露,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還討論了干部體制改革,包括干部管理和任命的制度等。
“最根本的是怎么探索市場化與政府監管的關系!迸斫▏f,“市場起決定作用,但國企高管也是寶貴的資源,市場化和監管怎么結合起來,薪酬管理權如何授權董事會,還有股權激勵的問題,都需要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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