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周報記者 李滬生 代紅葉/上海、廣州報道
近期,光大“烏龍指事件”主角楊劍波狀告證監會的消息在業內不脛而走,14日下午,理財周報聯系了當事人,其大呼,“我是被冤枉的。”
此前理財周報與楊劍波溝通時,其對記者強烈譴責證監會出的說明與其上報情況不符,并非常不同意內幕交易的罪名。
業界對此事件解讀頗多。為何在事件發展過去這么久楊會搞這樣一出?為何是其個人名義而非光大證券?證監會又該如何處理?記者在獨家采訪楊劍波后將為你打開這背后層層隱藏的秘密。
楊劍波大斥證監會,訴狀陳述三大理由
時至今日,據理財周報(微信公眾號money-week)記者了解,光大證券的策略投資部已經被并入光大富尊投資有限公司。不過,策略投資部的辦公地址仍在光大證券總部(靜安),而富尊在成立之初就設在浦東。富尊注冊資本8億元,其負責人是光大證券從國信證券挖來的葛新元。
人員方面,原先近20人的部門已分崩離析,中信、安信、浙商等多家券商都是員工們新的去向。
而遭受處罰的楊劍波,則被出示終身禁入市場。據悉,雖然被禁入市場,但楊劍波本人一直有意另立門戶,但由于受處罰限制,重新上路一直遭遇坎坷。或許這也是其起訴證監會的一個原因。
據記者了解,證監會宣布處罰結果后,楊和另外幾人一直在申請行政復議,去年年底便對外宣稱準備起訴。一是等行政復議結果,而是等徹底辦完離職。
上海杰賽律師事務所證券部主任王智斌律師對記者表示,楊提出狀告最根本就是對證監會處罰不服,“中間也應該是進行了行政復議,復議之后證監會維持了原來的行政處罰決議。”
記者隨后撥打了楊此次訴訟的律師李江的電話,其對記者透露道,楊是在元旦前找到了北京中兆律師事務所,當時李也勸楊保持謹慎,多找一些機構分析案件本身,并未太在意。
但是楊卻引以為重,據其本人透露,“我為此準備了有一段時間了。”
而證監會對此的態度就顯得略為冷淡,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今天回應光大證券“烏龍指”主角楊劍波提起訴訟一事時表示,證監會已經關注到相關報道,此前證監會已就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做過詳細介紹。
對此態度楊非常不滿,“今天媒體披露的信息,證監會在處罰里從來沒有提到過,而這些信息可能是對這個處罰是非常關鍵的,對證監會很不利。為什么不處理這些信息呢!”
在與楊短短30分鐘的溝通中,這不是其第一次直接表達對證監會的不滿。其甚至直接指出:“證監會錯誤是很明顯的!”
其對記者透露,在訴狀中,他提出了對證監會的幾點不滿,“第一,他對我的認定缺乏法律依據。”其認為,法律規定的內幕信息是指發行自身有關的信息,把錯單行為當成一個內幕信息,就是一個錯誤。
“第二,證監會是事后認定的內幕交易。這是違法的!”其認為,“事后的復雜性遠比當時更復雜,這是硬傷!”
“第三,對光大證券放棄復議的情況感到不服。”其考慮許久,對記者透露:“我知道,證監會肯定是用了高壓,因為光大證券去年年底進行過復議,但是為什么在十二月下旬又放棄,這肯定是證監會給了壓力。”
律師稱撤訴可能性小
對于壓力,楊坦言,“我站出來確實是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但這不是一個人的公平問題!”
對于案件本身,李江也表示,“僅僅是代表楊劍波個人來進行這個訴訟,不代表光大和其他被處罰人。”
其也理智分析了案件的可能性。
敗訴的話,就是證監會對光大的處罰是正確的,光大也不能再有異議,事實就是會基本敲定了。勝訴的話,光大證券作為當時的處罰對象,也會受到好的影響。
王智斌卻表示,從個人的角度來看,證監會撤銷的可能性非常小。
“說證監會知道對沖,然后并不制止,這個理由是并不成立的。一,證監會知道是需要事實證明的。二,就算證監會知道的話,也不是說不是內幕交易。內幕交易是市場還不知道的情況下,從而進行牟利的行為。并不是以證監會知道不知道為標準,還是以證券法為準。”
但楊有他自己的說法,“上交所,我已經匯報了,中金所整個交易過程中我都打了四五個電話,都知道我在做對沖,都不覺得是內幕交易。八月十八號證監會的公告里面也沒有提到這事內幕交易,突然過幾天變成內幕交易了。你覺得我有問題,八月十八號是說內控有問題,那為什么不去追究我內控的問題,這個完全是板上釘釘的,為什么要找一個很牽強的理由來處罰我。”
在這里,楊再次表達了內心的憤慨,“我對公司對外公關和解釋很不滿意。”
“我依據里面還有一點,我們公司對我們部門的定義就是如果有敞口,馬上就要對沖,我所有的業務就是對沖的交易,這也是為什么我們在公司里叫做內部對沖基金,我們和傳統基金是不一樣的。”楊表示,其實在嚴格按照公司制度和管理層同意下進行的對沖交易。“我完全行使了自己的職責!”
但是對于案件本身,深圳證監局內部一名人士對記者表示了不同的觀點,認為證監會此前的處罰并沒有錯,確實是內幕交易罪。“上海證監局沒有回復,或者默許,都不能代表審批和官方意見。”
李江認為,實際上核心的問題是就是事實的認定和法律適用。“目前會從事實是否成立這個方面去入手,去探討。對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的認定是目前要研究的。”
楊本人卻不這么認為,“第一我向你匯報了,第二你沒有說要批準或者怎么樣以后。第三,從國際上來說沒有一個國家把這種行為視為一個非法的,內幕交易行為。”
其把緣由歸因于法制的不健全,并聲稱在國外從來沒有這樣的情況。“國外對此類重大事件處理是有方法的,但是國內卻沒有,現在問題的重點就是中國要不要法制!”
在最后,其對記者表示,“我并沒有考慮過勝訴的幾率,但至少我覺得,我這個案子的意義已經超出了個人,甚至我們公司,乃至一個行業。”
據了解,目前雙方在等法院的立案通知,最快的話也得20天以后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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