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麗濤
在實行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2年后,深圳市的公務員養老制度改革也在向縱深推進。
今年5月底深圳通過的《深圳市2012年改革計劃》中提出,今年將研究探索公務員養老制度改革,研究建立既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公務員職業特點的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
目前深圳公務員主要分為委任制公務員和聘任制公務員。
聘用制公務員的養老保障
深圳聘任制公務員的養老保障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三部分構成。
深圳聘任制公務員購買養老保險的標準為每月工資的18%,其中單位繳10%,個人繳8%。購買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繳費工資的1%,由單位繳納。考核合格的,由財政每月按月工資總額的8%(超過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按9%)繳交職業年金,待退休后領取。
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人保局”)的數據,目前,已有超過2000名聘任制公務員試行新的養老保障制度。
綜合開發研究院公共政策評估研究中心主任王梅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按照試行的聘任制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聘任制公務員基本養老待遇和企業職工一樣,差別就在于職業年金。職業年金類似于企業年金,以單位補充養老保險的方式平穩過渡養老金改革進程。
2010年5月,深圳率先推出了《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社會養老保障試行辦法》,其中詳細規定了聘任制公務員職業年金的繳費額度。
深圳的先行一步已具有借鑒意義,但更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實現委任制和聘任制養老制度的并軌。清華大學就業與社保中心主任楊燕綏表示,實現基本養老國民化、職業年金全民化,才是徹底的改革。
對此,深圳人保局局長王敏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在研究探索階段,目前人保局正在進行方案設計、框架設置、賬戶建立、風險評估分析等。
深圳市改革辦相關工作人員亦對本報表示,是否將委任制公務員的養老保障也向試行辦法改革,只能算一個設想目標,還沒有最后決定。人保局正在就委任制公務員過渡的路徑、承擔的風險和成本等方面進行測算和相關政策制定。
職業年金管理細則正在制定
為了保障聘任制公務員的退休待遇,職業年金成為政府為其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障制度。
其中,綜合管理類聘任制公務員月工資總額包括全國工資、特區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改革性津貼。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及其他實行薪級工資制度的聘任制公務員,月工資總額為其薪級工資。
職業年金將由財政提供,繳費將被各行政機關列入年度部門預算,按月劃繳到聘任制公務員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中。
“個人賬戶的方式更加自由,便于流動,如果不在政府部門工作,可以領取帶走,還適當與績效、業績掛鉤。”一位聘任制公務員說,職業年金借鑒了香港廉政退休金的方式,類似于“期權”的概念,我們只要能保證在職的二三十年廉潔奉公,退休時就能獲得一個廉政的職業年金,這也是一種激勵。
同時,如果聘任制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積累額可以一次或定期領取。
有數據顯示,深圳市職業年金建立首年繳費僅為302萬元,但隨著深圳聘任制公務員的逐漸擴容,職業年金的繳費規模也將逐步增長,預計到2014年繳費累計規模將達到3.7億元左右,因此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職業年金的管理運營機制亟待建立。
相關人士建議,應該盡快出臺《深圳市職業年金運營管理辦法》,明確職業年金管理模式和投資辦法。
“轉軌不會動用現有社會養老保險基金”
在深圳試行聘任制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兩年后,是否可以逐步推進委任制公務員的養老金改革?
王敏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可以逐步推進把養老金雙軌制變成單軌制。深圳的原則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平穩過渡”。
“中人”就是指在職的委任制公務員,也將實行社會基本養老和職業年金相結合的方式,一律并入現在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并以職業年金作為養老補充。
目前,深圳約有4萬名委任制公務員,養老金如何實現逐步轉軌?王敏表示,正在考慮三種方式,第一種是一刀切,所有在職的委任制公務員全部參加。第二種是劃分年限。考慮臨近退休十年左右的可保留原退休方式。第三種是純自愿方式,所有人都可以自由選擇。
那么,轉軌時養老保險的補繳部分從哪里來?目前,可以參考《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社會養老保障試行辦法》中的規定:“委任制公務員轉為聘任制公務員的,由同級財政按其工作年限一次性補繳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
王敏說,人保局正考慮通過對補繳資金及逐年繳交資金記賬封閉運行,僅對需支取人員做實或分若干年逐步做實的辦法控制財政支出,“這絕不會動用現有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一分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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